当事人赴境外参与电信网络诈骗,在2020年9月至2021年5月期间,伙同他人利用虚假贷款APP,冒充客服以办贷款需缴会员费、保证金等为由,实施诈骗14起,涉案金额合计61.6万余元,属于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情形。公诉机关以诈骗罪起诉,建议判处七年至九年有期徒刑。许善明律师接受委托后,重点论证当事人在团伙中仅起次要、辅助作用,属从犯;同时确认其主动投案、如实供述构成自首,且主动退缴违法所得、认罪认罚。
判决结果
法院采纳了许善明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当事人犯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涉案61.6万余元),获刑四年六个月,罚金四万元,较公诉机关79年量刑建议大幅减轻。然而,许善明律师在后续复盘时发现,虽然判决结果较为理想,但案件仍存在一些问题。
问题点
结案后,许善明律师重新整理材料时发现,在证明当事人从犯地位的证据方面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部分证据只是侧面反映当事人在团伙中的作用,缺乏直接有力的证据来明确其仅起到次要、辅助作用。例如,在一些证人证言中,对于当事人具体的工作内容和职责描述不够清晰,导致证据链不够完整,存在被对方律师攻击的风险。虽然最终法院采纳了从犯的辩护意见,但这种证据上的不足可能会影响到案件的稳定性和说服力。
改变做法
此后,许善明律师在代理同类刑事案件时,增加了证据链完整性核查步骤。在接受委托后,会对所有证据进行全面梳理,不仅要收集能够证明当事人从轻情节的证据,还要确保这些证据之间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具体来说,会要求侦查机关提供更详细的当事人在犯罪团伙中的工作记录、任务分配等证据;对于证人证言,会进行多次核实和补充,确保其能够准确、清晰地反映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在庭审前,会再次对证据链进行检查,对可能存在的漏洞进行弥补。
后续案例印证
在后续的一起电信诈骗案件中,当事人同样被指控为从犯。许善明律师按照新的做法,在侦查阶段就介入,与侦查机关密切配合,收集了大量关于当事人在犯罪团伙中具体工作内容、参与程度的证据。通过对这些证据的整理和分析,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在庭审中,对方律师试图对当事人的从犯地位提出质疑,但由于许善明律师准备的证据充分、完整,最终法院顺利认定了当事人的从犯身份,并从轻处罚。与之前的案件相比,此次案件在证据方面更加扎实,避免了可能出现的证据漏洞和争议,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有利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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