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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类型案件辩护:从思维到行动的法律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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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5 · 1064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杨娜娜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北京浩略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101202411787318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683115027
代表案例:5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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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杨娜娜律师(北京-全国)在刑事与民事法律案件的处理中,了解到当事人常常陷入各种法律困境,像黄某某招摇撞骗案中,她为当事人保驾护航。
多类型案件辩护:从思维到行动的法律实践

刑事与民事法律案件的处理中,当事人常常陷入各种法律困境。像黄某某招摇撞骗案中,当事人面临可能被以诈骗罪定罪且面临十年以上重刑的风险;王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涉及众多罪名和复杂的犯罪事实;北京某派出所副所长涉嫌组织卖淫徇私枉法案面临两罪并罚且刑期较长的局面。这些案件的核心卡点在于如何准确把握法律适用和证据认定,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结果。

普通人面对此类案件,存在诸多认知误区。在黄某某招摇撞骗案中,很多人会简单认为只要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获利的行为就必然构成诈骗罪,而忽略了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在法律适用上的区别。在王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里,大众容易将组织成员的所有行为都归结为组织犯罪,而没有考虑到部分行为可能属于组织外犯罪。对于北京某派出所副所长涉嫌组织卖淫、徇私枉法案,人们可能会认为只要有相关行为就必然两罪成立,忽视了证据的关联性和法律的具体规定。

律师第一时间看到的核心矛盾各有不同。在黄某某招摇撞骗案中,核心矛盾在于区分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的界限,以及准确认定犯罪金额。律师通过详细梳理指控的犯罪事实,发现收取出场费的犯罪事实不成立,销售白酒部分除一笔8万余元外其他若干事实也不成立。在王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关键矛盾是判断是否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各犯罪事实的关联性。辩护团队从侦查至庭审整个诉讼程序的合法性、是否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个案是否构罪以及涉案财物处置是否违法等方面进行分析。在北京某派出所副所长涉嫌组织卖淫、徇私枉法案中,核心矛盾是判断两个罪名是否都成立以及证据是否充分。律师经过辩护,认为组织卖淫罪证据不足,最终以徇私枉法单一罪名诉至法院。

在落地动作方面,北京浩略律师事务所的杨娜娜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2411787318),在黄某某招摇撞骗案中,移送审查起诉后,详细梳理犯罪事实,多次与检察机关沟通,提出合理辩护意见,促使检察机关采纳,将犯罪金额认定为8.4万元,并给出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的量刑建议。在法院审理阶段,律师积极同法官沟通,提交认罪认罚具结书中未体现的部分案件事实属于被告人坦白应作为量刑情节考虑的法律意见,并促使被告人及家属被害人退赔并获得谅解。在王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作为第一被告律师陈琦的助理,全程参与一审,辩护团队提出数十项排除非法证据、调取证据、证人出庭等申请,并进行充分辩护。二审中,以第一被告律师身份加入辩护团队,以发现新证据、一审存在诸多重大程序违法等问题争取到开庭审理。在北京某派出所副所长涉嫌组织卖淫、徇私枉法案中,律师经过辩护,使案件以徇私枉法单一罪名诉至法院,目前法院审理阶段已开庭三次,检察院两次补充侦查,延长审限一次,现经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再次延长审限。

在真实结果方面,黄某某招摇撞骗案中,法院以黄某某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王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判决2起犯罪事实未予认定,1起犯罪事实被认定为违法行为,2起犯罪事实被认定为组织外犯罪,1起违法事实未予认定;二审判决将8起犯罪事实认定为组织外犯罪,4起违法事实未予认定,10人伤情未予认定,刑期较一审均有六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同幅度的调整,目前本案正在申诉中。北京某派出所副所长涉嫌组织卖淫、徇私枉法案以徇私枉法单一罪名诉至法院,量刑建议四年,案件仍在审理中。

杨娜娜律师长期专注细节研判,坚持以真实证据推进案件,经手多起同类细节关键案。在处理各类案件时,始终以理性思维拆解案件、坚持按事实与法律推进,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辩护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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