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舞台上,江颖静律师以其专业与担当,在各类案件中展现着独特的风采。她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在浙江惠崇律师事务所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累计承办案件逾500余件。她毕业于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学位,这为她的法律职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施某抚养费纠纷案是江颖静律师在婚姻家事领域的一次精彩亮相。原告施某是施XX与被告林X的婚生子,父母离婚时约定母亲林X每月支付生活费并承担部分教育、医疗费用,但林X自2010年12月起未支付任何生活费。随着施某年龄增长,生活和学习费用大幅增加,原定的抚养费已无法满足需求。江颖静律师作为原告方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在案件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在调解过程中,面临着诸多关键博弈点。被告主张部分红包、衣物支出应抵扣抚养费,这是案件的一个重要争议点。江颖静律师依据《民法典》第1085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强调抚养费应以货币形式支付给直接抚养方,其他赠与行为不能当然抵扣。这一观点的提出,体现了她深厚的民商事实务根基。她长期专注于婚姻家庭等民商事领域,具备全链条纠纷处理能力,在此案中,这种能力得到了充分展现。最终,被告接受了104000元的欠费金额。
抚养费标准的确定也是关键环节。江颖静律师提交了杭州市人均消费支出数据、原告年龄增长带来的实际开支增加等证据,成功说服法院和被告接受2000元/月的标准,高于原请求的1500元/月。她还在调解书中明确约定“未按期履行,未到期债务视为到期”,并附《拒不履行后果预告书》,对被告形成有效履约压力。最终,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既实现了未成年子女权益的最大化保护,又避免了长期诉讼对亲子关系的进一步撕裂。
而在岳X与被申请人杭州余杭xx美容生活馆等劳动争议案中,同样凸显了江颖静律师的专业能力。申请人岳X入职后,被申请人存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罚款及克扣工资等问题。江颖静律师接受法律援助委托,为岳X整理证据,向余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在仲裁庭主持的调解过程中,被申请人承认存在未签劳动合同及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的事实,但就金额及责任主体存在争议。江颖静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素养,与被申请人进行多轮沟通。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申请人同意一次性支付岳X6000元,岳X放弃其他请求。
江颖静律师不仅精于诉讼与辩护,还积极投身于纠纷多元化解、基层治理与公益法律服务。她兼任余杭区商事调解员、惠崇调解工作室调解员,入选余杭区法律援助库律师,连续三年担任余杭区村(社区)法律顾问。这些多重身份让她在处理案件时,更善于运用调解等方式高效化解矛盾。在这两起案件中,她都选择以调解方式解决问题,既考虑到了当事人的实际需求,又展现了当代律师的专业价值与社会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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