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实业发展公司与XX公司存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湖南长沙刘小林律师代理该实业发展公司申请检察院抗诉此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最终,通过检察院抗诉及重审,确认了某实业发展公司与XX公司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成功为该实业发展公司收回了案涉房屋。刘小林律师自2007年起于湖南淡远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超千件。
在某实业发展公司将房屋交付给XX公司占有至取得确认合同无效的生效判决期间,XX公司把案涉房屋对外出租获取了租金收益。刘小林律师凭借其在企业法律事务方面的经验,曾深度参与企业运营,熟知公司治理与法律风险防控。他敏锐地察觉到这部分租金收益未被追回,便向该实业发展公司提出建议,认为XX公司收取的租金收益属于案涉房屋的从物(孳息),在合同确认无效后,XX公司除返还房屋外,还应当将从物(孳息)即租金收益一并返还。该公司决策层听取汇报后,决定委托刘小林律师代理该案。
案件进入一审阶段,一审法院认为某实业发展公司主张的租金为该公司的损失,且该公司与XX公司对于合同无效均具有过错,依据“双方均有过错、各自承担损失”的原则,驳回了某实业发展公司的诉讼请求。刘小林律师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民商事案件律师,有着精湛的庭审技巧。他并未气馁,代理该公司提出上诉。
上诉过程中,刘小林律师充分发挥其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精准论述“租金属房屋孳息,应随主物返还”的观点。他在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公司法律事务等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这种经验在此次上诉论述中得以体现。二审法院审查后,认可了刘小林律师的表述。
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将XX公司为房屋出租所支出的成本扣减后,改判XX公司返还获取的租金收益163751.6元。刘小林律师办理的民商事成功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指导案例,入选2022年12月30日司法部发布的3篇律师诉讼成功案例之一。湖南省律师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还专门发稿对其报送的案例入选司法部发布3篇律师代理成功的诉讼案例一事进行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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