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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协议诉求95%财产,律师力辩按70%:30%分割减损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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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5 · 1719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俞国锋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2年
律所: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4201410256891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8205833443
代表案例:27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在校期间以优异成绩通过司考,八年时间办理了大量案件刑事及民商事案件,在办理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案件中不断获得心得体会使自己在专业化道路上越走越远,2018年被中共桐乡市委办公室及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评为“2017年度法治桐乡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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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原告高XX因被告吴XX婚内出轨,依“忠诚协议”诉求95%财产。俞国锋律师凭借专业法律论证,指出协议属道德范畴、存在被迫签署等情况,成功将分割比例控制在70%:30%,为客户减损近百万。
忠诚协议诉求95%财产,律师力辩按70%:30%分割减损百万

在婚姻的漫长旅程中,信任与忠诚是基石,然而一旦遭遇背叛,财产分割便成了纠纷的焦点。原告高XX与被告吴XX原本是一对夫妻,生活中本应相互扶持、携手前行。但吴XX婚内出轨并与他人生育子女,这一行为无疑给这段婚姻带来了沉重的打击。此后,双方于2022年签署了《婚内出轨保证书》及《婚内财产协议书》,约定若吴XX再犯,则“一切财产与房产归妻子所有”。

后来,高XX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离婚并认定吴XX存在过错,同时判令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本以为这场婚姻闹剧就此结束,可离婚后,高XX再次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以协议及“其对家庭贡献较大”为由,主张分得夫妻共同财产的95%,估值约341万元。面对这一巨额诉求,吴XX陷入了困境,不知该如何应对。

就在吴XX感到无助之时,他委托了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的俞国锋律师代理应诉。俞国锋律师有着丰富的民商领域办案经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其中民商相关案件400余件,对于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也有着深入的研究和实践。他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了案件事实和证据,很快就抓住了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婚内出轨保证书》及《婚内财产协议书》这两份“忠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庭审中,俞国锋律师展现出了他卓越的专业能力和敏锐的洞察力。他提出了一系列核心抗辩意见。首先,他指出“忠诚协议”属于情感道德范畴,法律并未赋予其强制执行力。根据司法实践,夫妻双方签订的“忠诚协议”应由当事人自觉履行,不能以此作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直接依据。这一观点从法律层面为案件的走向奠定了基础。

其次,俞国锋律师深入挖掘案件细节,发现该两份协议系原告打印后,在晚上10点多要求被告签署,而当时被告正处于“中风”治疗过程中,身体状况不佳,存在被迫签署的情形。这一发现为案件增添了新的变数。

再者,俞国锋律师强调被告在之前的离婚诉讼中已被判令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其过错行为已经得到了法律层面的惩戒,不应在财产分割中再次“双重处罚”。这一观点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原则。

最后,对于原告主张的“贡献较大”,俞国锋律师指出缺乏充分证据支持,夫妻家庭分工不同,不能简单以经营直接贡献论处。

俞国锋律师的这些抗辩意见并非凭空而来,他在处理民商案件尤其是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方面有着深厚的积累。他2009年进入浙江万里学院就读法学专业,在校期间就一次性通过司法考试,2013年作为“优秀毕业生”顺利毕业。毕业后进入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一年后正式成为专职律师。2016年8月开始,他前往桐乡市法律援助中心担任挂职副主任,15个月的挂职经历让他对于律师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提升了他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能力。2018年,他被中共桐乡市委办公室、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评为“2017年度法治桐乡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2024年被评为桐乡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桐乡市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还在论文评选中多次获奖,这些荣誉都证明了他在法律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卓越表现。

在办案过程中,有一个细节值得一提。俞国锋律师为了收集被告被迫签署协议的证据,多次前往医院,与被告的主治医生沟通,获取被告当时身体状况的证明材料。他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对案件有帮助的细节,这种严谨的工作态度正是他能够成功为客户维权的关键。

俞国锋律师一直秉持着“当事人的满意是我们最大的追求”这一执业理念。在这个案件中,他通过扎实的法律论证和事实梳理,成功打掉了原告依据“忠诚协议”要求分得95%财产的核心诉求,将争议焦点拉回到法律规定的“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上来。最终,法院采纳了俞国锋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认定《婚内出轨保证书》及《婚内财产协议书》属于情感道德范畴,不能直接作为财产分割依据。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按照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按原告(女方)70%、被告(男方)30%的比例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经核算,共同财产总价值约332.78万元,被告需支付原告补偿款等共计约173.29万元,这一结果远低于原告要求的95%(约323万元),成功为客户减少财产损失近百万元。在俞国锋律师的努力下,吴XX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这场财产纠纷也得到了公正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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