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及其家属往往陷入迷茫,不知如何应对,也难以判断案件走向。李鉴春律师凭借独特的能力,总能为当事人找到辩护的突破口。
曾有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某公司河南分公司与张某签订工程承包协议,张某租赁脚手架设备后未用于约定工程,涉及价值约200余万元。公司报案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随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李鉴春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他先是全面阅卷、会见张某,调取相关合同和记录,细致梳理设备租赁、使用和转移的过程及时间节点,还原了事情的真实背景和因果关系。接着精准辨析张某的主观意图,指出张某虽未将设备用于约定工地,但设备用于工程施工或债务周转,未隐匿、挥霍或用于非法活动,撤离时未清点告知也并非典型诈骗行为,不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同时,他明确刑民边界,主张这是合同履行中的设备使用争议,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最后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并附上证据线索。检察机关最终采纳意见,对张某不起诉,即便公司申诉,市人民检察院也维持了决定。
李鉴春律师能如此出色地办案,得益于他丰富的复合背景。他曾在公安机关法制、预审、刑侦、经侦等部门工作近二十年,担任领导十余年,参与及领导300余起刑事案件的侦破及预审工作,这使他洞悉公检法机关内部办案流程。之后又有两年大学法学特聘讲师经历,法学理论功底深厚。这种侦查与辩护的双向思维,让他能从侦查中敏锐捕捉案件辩点。在面对各类刑事案件时,他注重细节拆解与证据链梳理,从侦查阶段就预判风险并制定策略。
李鉴春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始终保持着专业与专注,凭借自身的能力和经验,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在法律的舞台上持续书写着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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