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尚某某入职某建设集团河北分公司担任施工员,约定月工资4500元。然而自2024年8月起,公司因资金问题长期拖欠工资,还以放假为由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工资,拒绝足额支付报酬。这使尚某某面临经济困境,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在此情况下,尚某某委托河北文谦律师事务所的赵瑞宁律师和史XX律师代理此案,赵瑞宁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
在案件初期,赵瑞宁律师凭借其法学科班出身的专业素养,迅速对案件进行梳理。她仔细研究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非因劳动者原因单位停工、放假的,应按劳动合同约定标准支付工资。她开始收集钉钉打卡记录、银行流水、微信聊天记录等核心证据,以还原尚某某全勤工作与公司欠薪的事实,为后续维权奠定基础。
进入仲裁程序后,公司提出按实际出勤计发放假工资的抗辩。赵瑞宁律师结合自己丰富的劳动纠纷案件处理经验,精准适用停工停产工资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等法律规则,明确企业用工责任边界。她指出公司以放假为由降低工资标准无法律依据,有力地驳斥了公司的不合理抗辩。同时,她根据社保缴纳记录及公司自认事实,准确核算出尚某某的入职时间为2019年4月,确定按6.5年工作年限核算经济补偿。
在案件的关键阶段,赵瑞宁律师全程代理仲裁程序,精准核算诉求金额。她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确保每一项诉求都有充分的证据支持。她积极与仲裁委沟通,快速推动案件审结。最终,仲裁委采纳了律师的代理意见,裁决确认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公司一次性支付委托人拖欠工资40770.22元,以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29250元。
赵瑞宁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始终秉持“用专业化解纠纷,用责任守护权益,用结果赢得信任”的理念,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与业界的良好口碑。她以扎实的法律功底、严谨的办案态度,为各类客户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专业法律服务,在劳动纠纷等多个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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