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
2021年9月5日,曾XX进入广东某某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工地干批灰工作。双方没签书面劳动合同,但公司给曾XX参加了建筑行业工伤保险。9月13日,曾XX工作时从铁架摔落,右跟骨粉碎性骨折,被认定为工伤,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为拾级,停工留薪期到2021年12月12日。
因为工伤待遇和劳动关系的事儿没谈拢,曾XX先申请了劳动仲裁,又不服仲裁结果起诉到一审法院,要求公司支付工伤医疗费、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等。一审法院支持了曾XX关于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8800元、停工留薪期护理费15714元、病假工资4560元、2021年10月5日至2022年7月1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85470.97元的诉求。
可XX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金额共计101184.97元。
二、核心争议点及法院认定
(一)停工留薪期护理费是否该支付
法院查明事实:曾XX的出院医嘱载明需全休2个月、右下肢石膏固定等,XX公司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已经为曾XX提供了护理。
双方主张:XX公司称曾XX没提供护理医嘱或护理期鉴定报告,脚部受伤不代表生活不能自理,后期住院是治自身疾病,护理和工伤无关。邓泳怡律师则依据出院医嘱等病案资料,论证曾XX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且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未派人护理就应支付护理费。
法院最终认定:采纳了邓泳怡律师的意见。法院认为,按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需护理,用人单位没派人护理的就得支付护理费。结合曾XX的出院医嘱、病案资料以及XX公司未举证已提供护理的事实,一审法院参照当地护理人员工资指导价位认定护理费15714元是合理的。
(二)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是否该支付
法院查明事实:有工伤认定决定书、XX公司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唐XX关于工资发放及考勤的陈述等证据。XX公司没有提交与唐XX系承包关系的证据。
双方主张:XX公司称双方不是劳动关系,曾XX是唐XX聘请的,公司只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就算有劳动关系,曾XX工作不满一个月就受伤,没签合同是客观条件限制,工伤后没劳动所得,不该支付二倍工资差额。邓泳怡律师指出,工伤认定决定书等证据能证明劳动关系成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因劳动者工伤就免除,停工留薪期工资属于工资组成部分,应该作为二倍工资差额的计算依据。
法院最终认定:采纳了邓泳怡律师的意见。法院明确XX公司与曾XX存在劳动关系,XX公司未在用工一个月内签订合同,就得支付二倍工资差额。一审法院以双方确认的320元/天为标准核算月工资9600元,并据此计算二倍工资差额85470.97元合理合法。
三、整体判决结果
最终,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19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意味着曾XX顺利保住了一审判决支持的全部核心权益,能拿到停工留薪期护理费、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等共计101184.97元。
四、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劳动者入职时,一定要和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这样遇到纠纷才有据可查。要是受了工伤,要及时收集好相关证据,像病历、诊断证明、工伤认定决定书等,以便后续维权。用人单位也别心存侥幸,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定义务,不签可能面临支付二倍工资差额的风险。
五、结尾
这起劳动纠纷二审,劳动者曾XX成功保住了10万余元的权益,这是法律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在这个案件中,邓泳怡律师展现出了专业的法律素养和出色的辩护能力。她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十四年,处理过各类案件100余起。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在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让她有着深厚的理论功底。正是这些知识和经验的积累,让她在本案中精准把握争议焦点,制定出有效的辩护策略,最终为劳动者赢得了胜利。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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