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镇江市某区,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刑事案件引起了众人关注。被告人应某伙同他人,在明知是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使用微信收款码、银行卡协助转移资金229万余元,情节严重,被江苏省镇江市某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应某深知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内心充满了焦虑与恐惧,他迫切需要一位专业的律师为自己辩护,于是委托了江苏金正平律师事务所的张琪律师。
张琪律师于2017年开始执业,拥有法学与管理学双学士学位,是双证律师、合伙人律师。从业十余年,累计办案达1000多件,尤其擅长刑事辩护等疑难复杂案件的处理。他现为镇江地区多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卓越的专业能力。
接受委托后,张琪律师迅速展开工作。他多次前往法院阅卷,全面审查案件证据与资金流水,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他仔细核实应某在案件中的地位以及获利情况,为后续的辩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对证据的深入分析,张琪律师发现应某系从犯,且归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并全额退赃。
在庭审过程中,张琪律师围绕应某的从犯身份、坦白情节、认罪认罚态度、全额退赃表现、初犯情况以及社会危害性较小等方面,提出了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他条理清晰、逻辑严密地阐述了应某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理由,为应某争取从轻、减轻处罚。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判决被告人应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法院认为,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且情节严重,但其系从犯,具有坦白、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符合缓刑适用条件,采纳了张琪律师的辩护意见及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
应某对这样的判决结果十分满意,他称赞张琪律师专业负责。张琪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应某争取到了较为理想的判决结果,也再次展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卓越能力。张琪律师始终秉持着勤奋是立身之根,务实是成事之道的执业理念,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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