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扬州,20XX年X月XX日1X时4X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打破了原本的平静。被告杨XX驾驶小型轿车与张XX搭载周XX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导致双方车辆受损,张XX和周XX受伤。此次事故经扬州市XX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杨XX负主要责任,张XX、周XX负次要责任。周XX作为原告,遭遇身体伤痛的同时,还要面对赔偿问题的困扰,他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获得合理赔偿,弥补自己的损失。
黄蓉律师是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执业证号为13210201811054335,服务地区以江苏扬州为核心。她毕业于江苏警官学院法律系,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在民商事纠纷、经济纠纷等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这类案件上经验丰富。同时,她还担任着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等多个重要职务,是江苏省律师协会企业合规治理业务委员会委员等,荣获过全市12348话务平台值班工作优秀律师等称号。
接受委托后,黄蓉律师迅速展开工作。她多次前往法院查阅卷宗,仔细研究事故的每一个细节,包括事故认定书、医院的诊疗记录、各项费用票据等。她还积极与保险公司、被告进行沟通,了解各方的诉求和意见。在与保险公司沟通时,对于保险公司提出的一些不合理主张,如安XX公司要求扣除15%非医保用药费用,黄蓉律师据理力争,指出其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最终法院未采信该主张。
在处理赔偿项目的认定上,黄蓉律师更是严谨细致。对于医疗费,她认真审核每一张发票,确保原告的实际花费得到准确认定;对于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她参照本地相关标准,为原告争取合理的赔偿金额。在误工费的认定上,面对保险公司对原告误工证明的质疑,黄蓉律师通过调查了解,结合本省相同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为原告争取到了合理的误工赔偿。
经过黄蓉律师的不懈努力,法院最终认定原告各项损失为149472.11元。被告XX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2万元,被告安XX公司在商业三责险限额内赔偿原告17535.91元。原告对黄蓉律师的专业服务非常满意,他表示:黄蓉律师专业负责,让人放心。在整个案件过程中,她始终为我着想,帮我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黄蓉律师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为客户解决了难题,守护了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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