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株洲市,被告人LX所在的湖南A公司在无金融许可资质的情况下,从20XX年XX月至20XX年底,以养老项目为名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LX作为公司的一员,被公诉机关指控涉案金额达XXX万元,面临一至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建议量刑。此案涉案金额巨大、受害群众众多,属于涉众型金融犯罪,LX深陷实刑风险,其家属心急如焚,四处寻求帮助。
这时,他们找到了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的张双意律师。张双意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刑事辩护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就有500余件,经验十分丰富。接受委托后,张双意律师迅速展开工作,她的第一步就是全面阅卷、核对证据、梳理涉案金额。在这个过程中,她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对审计报告金额提出异议。她仔细研究每一份合同、每一份证言以及提成记录,提出部分挂单、未获利及非本人业绩不应计入涉案金额。这一关键步骤,为后续的辩护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庭审策略方面,张双意律师提出了多个重要观点。她提出LX系普通业务员,受公司安排开展业务,在整个犯罪过程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同时,LX经电话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这两个法定从宽情节的精准锁定,为减轻量刑提供了有力依据。此外,张双意律师还指导LX全额退缴违法所得XX万元,让其明确表达认罪悔罪的态度。并且,她建议适用缓刑,强调LX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较低、无前科、具备社区矫正条件。
最终,法院采纳了张双意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被告人L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X万元;违法所得XX万元全部追缴,发还集资参与人;LX无需羁押服刑,依法接受社区矫正。
张双意律师始终秉持着“敢说,敢做,敢拼”的执业理念,在这起案件中,她通过细致的证据收集、精准的庭审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优的诉讼结果,既维护了当事人的自由权益,也兼顾了被害人利益与社会稳定,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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