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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爽律师成功辩护骗贷案,民营企业家获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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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4 · 158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董爽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423人 执业8年
律所: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301201811036818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574823429
代表案例:-
律师优势:有团队,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硕士于清华大学法学院毕业,专业基础扎实,从事过民商事审判多年,熟悉民商事法律事务诉讼与非诉讼各项流程;所内具有专业的诉讼及非诉团队,合伙人律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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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董爽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累计承办案件超500件。在宜春市一起骗贷案中,董律师为民营企业家钱某辩护。面对检方指控,她深入分析,找出证据漏洞,从多角度进行辩护。最终,钱某获缓刑,为类似案件的辩护提供了借鉴。
董爽律师成功辩护骗贷案,民营企业家获缓刑

董爽律师,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门主任,华中区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自2017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其中公司法和商事纠纷领域案件300余件,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60%。她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客户解决了复杂的法律问题。

董爽律师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专业方向为公司法。执业前,她曾任职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积累了深厚的司法审判实践经验。她擅长为客户提供集制度重建、诉讼策略与商业谈判于一体的综合性法律解决方案,在合同纠纷、投资纠纷、公司治理专项法律服务、公司合规专项法律服务等领域有着显著优势。

在合同纠纷方面,董爽律师凭借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为客户争取最大利益。在投资纠纷中,她能从法律和商业的双重角度出发,为客户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在公司治理和合规专项服务中,她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制度,防范法律风险,助力企业稳健发展。

下面通过一个典型案例,更直观地了解董爽律师的专业能力。在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骗贷案中,董爽律师担任被告单位江西某有限公司、被告人钱某的辩护人

案情简介:2012年9月,被告人钱某提供江西某某木业有限公司与上高某某人造板厂签订的虚假采购合同到江西XX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0000万元,江西XX依据该份虚假的采购合同发放流动资金贷款800万元给江西某某木业有限公司。2013年9月贷款到期后,钱某先借款归还了贷款,然后又提供江西XX某某有限公司与上高某某装饰材料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虚假采购合同申请续贷流动资金贷款800万元,江西XX根据该虚假采购合同发放流动资金贷款800万元。江西XX及钱某一直无力归还该笔贷款,至今该800万元贷款还有680万元本金未归还,给江西XX造成了特别重大损失。2012年9月15日,江西某某公司与湖北XX公司签定了湖北省人民医院装修工程合同,工程造价为2.1741亿元。由于江西XX提供的装修板材达不到合同要求,2012年9月30日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双方签订的湖北省人民医院装修工程合同并签署了合同终止函。被告人钱某明知装修工程合同已经终止,仍然继续利用该装修工程合同向宜春市XX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2013年2月,宜春市XX银行依据该装修合同发放给江西XX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2014年2月27日贷款到期,江西XX及钱某归还了301万元,之后又拿到湖北省人民医院装修工程合同,并提供加盖了伪造印章的《关于江有限公司承建的湖北省人民医院东院工程项目有关情况的说明》文件,向宜春市XX申请续贷1699万元,并按银行要求增加了贷款保证人,续贷到期后该笔贷款的保证人江西某工程有限公司帮助偿还了424.75万元、钱某女儿偿还了25万元。截至2019年7月18日,江西XX尚欠宜春市XX.82元贷款本金、利息145XXXX2725.68元,给宜春市XX造成了特别重大损失。公诉机关认为被告单位江西某有限公司、被告人钱某以欺骗手段取得两家银行贷款,给两家银行造成了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骗取贷款罪

核心诉求:被告单位江西某有限公司辩称这是正常的贷款。被告人钱某辩称贷款材料中有些是不实的,但主要材料是真实的,自己没有骗取贷款。其辩护人董爽律师认为这两笔贷款应属于民事上的纠纷,不构成刑法上的骗取贷款罪。

案件难点:

1.检方提供了大量证据证明被告提供了虚假材料,如虚假采购合同和伪造印章的文件,这使得被告的行为看起来符合骗取贷款罪的构成要件

2.银行遭受了重大损失,这是指控被告犯罪的重要依据,如何解释损失与被告行为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难点。

3.社会舆论可能对民营企业家的骗贷行为持负面态度,这给辩护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律师策略:

1.法律依据:董爽律师深入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关于骗取贷款罪的规定,结合案件事实,认为被告的行为不构成该罪。她指出,虽然被告提供了部分虚假材料,但主要材料是真实的,且符合银行贷款标准,贷款的目的是为了企业的正常经营,而不是非法占有

2.谈判或诉讼技巧:董爽律师在庭审中,通过对检方证据的细致分析,找出了证据中的漏洞。她指出,银行在贷款审批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过错,没有尽到充分的审查义务。同时,她强调被告一直在积极还款,并非恶意拖欠。此外,她还从企业经营的角度出发,阐述了被告的困难和无奈,争取法官的理解和同情。

案件结果:经过董爽律师的努力辩护,法院最终认定被告的行为构成骗取贷款罪,但考虑到被告的具体情况,判处被告人钱某缓刑

典型意义:

1.对于民营企业家来说,在面临贷款纠纷时,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2.银行在贷款审批过程中应加强审查,避免因审查不严而导致贷款风险。

3.该案例为类似案件的辩护提供了参考,强调了在司法实践中要准确区分民事纠纷刑事犯罪的界限。

4.对于社会来说,要客观看待民营企业家的经营困难,给予他们一定的支持和理解。

在司法实践中,类似的案件时有发生。董爽律师的成功辩护为解决此类纠纷提供了有益的借鉴。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如何准确认定犯罪行为和民事纠纷的界限,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董爽律师通过深入研究法律规定,结合案件事实,为客户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同时,她的辩护也体现了司法的公正和公平,对于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未来的工作中,董爽律师将继续以专业、审慎、尽责的态度,为客户提供高水准、可信赖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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