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某原本平常的一次骑行,竟会成为她噩梦的开始。2024年6月的一天,她像往常一样骑着电动自行车在某大桥上正常行驶,突然,李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从后方超车时与她发生刮碰,她重重地摔倒在地。当她在剧痛中艰难地爬起来,只感觉全身多处钻心地疼。到医院检查后,结果令人痛心:双侧硬膜下血肿、脑挫裂伤、锁骨骨折、6根肋骨骨折。身体的伤痛已经让她苦不堪言,更让她绝望的是,交警出具的第一份认定书判定她负主要责任,李某某负次要责任。这就意味着,她不仅要自己承担大部分的医药费,对方还有可能反过来找她要修车钱。孙某某感到无比的无助和绝望,不知道该如何是好。这样的案子,冯居昊律师执业以来已经办过300余件。
就在孙某某陷入绝境之时,冯居昊律师出现了。他是河南览山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深耕于民商事领域,执业多年来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尤其专精于交通事故、工伤等损害赔偿案件。他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把当事人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
冯居昊律师没有接受交警“主责”的结论。凭借250余起案件的经验,他注意到同向行驶,后车超越前车发生刮碰,后车应当负全责,这是基本的安全常识。他仔细研究了现场痕迹和超车规则,决定代理孙某某向交警支队提交复核申请。他把法律依据、现场逻辑一条条清晰地罗列出来,向交警详细说明情况。
那个曾让他在业内声名X扬的专业能力,在这个案子里体现得淋漓尽致。他深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复杂性,也明白第一份认定书并非不可改变。曾经在处理众多案件的经历让他知道,关键不在初判结果,而在对现场情况的深入分析和对法律规定的精准把握。
事情迎来了转折。李某某主动申请的复核,反而成了他们的机会。冯居昊律师抓住这个机会,充分阐述自己的观点。最终,复核结果下来了:撤销原认定。重新调查后,交警作出新认定:李某某承担全部责任,孙某某无责任。从“主责”到“无责”,从“可能要赔对方钱”到“对方全额赔偿”,这关键的一步让整个案子有了转机。
最终,孙某某的两处十级伤残,医疗费加伤残赔偿金共计97697.59元,法院判决李某某全额赔付。冯居昊律师表示:“交警的第一份认定书不是终点,只要有理有据,我们就要为当事人争取应有的权益。”他始终坚持自己的执业理念,不放过任何一个能为当事人争取利益的细节,用专业与执着为当事人撑起一片公平正义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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