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意外的交通事故,让原告陷入了困境。原告在道路上正常骑行二轮电动车时,被被告一驾驶的二轮电动车从后方超越并碰撞,导致原告受伤、车辆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一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被告一系被告二雇佣的外卖配送员,事故发生在其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被告二还为被告一在被告三处投保了雇主责任保险及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原告因本次事故产生了医疗费、误工费等多项损失,可赔偿问题却迟迟得不到解决,于是原告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委托了山西惠胜昌律师事务所的吕泽宇律师全程代理此案。
吕泽宇律师毕业于忻州师范学院法学专业,2019年取得法学学士学位,2020年在山西惠胜昌律师事务所实习,2021年取得律师证,至今已执业5年。他擅长处理金融、建设施工合同等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事纠纷、侵权责任纠纷等民事争议问题,以及劳动争议和企业、商事仲裁等各类诉讼及非讼业务。在处理同类案件方面,他有着丰富的经验。
接受委托后,吕泽宇律师立即投入工作。他第一时间梳理案件事实,指导原告收集并固定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医院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医疗费票据、交通费票据、误工及护理证明、司法鉴定意见书等7类关键证据,明确了事故责任划分及损失范围。随后,根据事故发生时被告一正在执行外卖配送任务的事实,吕泽宇律师精准判断被告一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将其用人单位(被告二)及承保雇主责任险的保险公司(被告三)列为共同被告,确保原告的损失能够得到充分赔偿。
庭审过程中,保险公司提出部分费用(如诉讼费、鉴定费)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部分损失证据不足等抗辩意见。吕泽宇律师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逐一进行有力反驳,主张原告的合理损失应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付,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在审理过程中,根据案件进展和证据情况,原告当庭对诉讼请求金额进行了合理变更,吕泽宇律师协助调整了诉讼策略,确保诉求更加精准、合法,更易获得法院支持。
最终,山西省忻州市XX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被告三(某保险公司重庆XX公司)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赔偿原告医疗费47306.87元;被告二(XX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33264.8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也由各方当事人按责任比例分担。原告对吕泽宇律师的工作十分满意,评价道:吕律师专业靠谱,帮我争取到应得赔偿。吕泽宇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解决了难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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