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鉴春律师拥有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本科学历,自2009年执业至今,已承办超1000件案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300余件。在众多案件中,万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颇具代表性。
通常情况下,对于此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案件,辩护律师多会在审判阶段集中发力,重点围绕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和真实性进行辩护,争取从轻量刑。然而,在这起案件中,李鉴春律师选择了不同的路径。他在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批捕时就第一时间介入,立即会见万X,全面了解案情,确认其在共同犯罪中仅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且为初犯、偶犯,无前科。同时,他动员家属主动退赔8000元,并劝导万X认罪认罚,为从宽处理奠定基础。之后及时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重点论证其从犯地位、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情节,不符合逮捕必要性条件。
按照常规的辩护路径,可能的结果是犯罪嫌疑人被批捕,进入审判阶段后,即便辩护成功,也可能面临一定时长的有期徒刑且难以适用缓刑。但实际结果是,检察机关采纳了李鉴春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法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公安机关随即对万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在后续的审查起诉阶段,李鉴春律师继续跟进,结合案件进展及万X的悔罪表现,向检察机关提交了《建议适用缓刑法律意见书》,检察机关采纳建议,在起诉时提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的量刑建议。最终,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判决万X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与常规结果相比,李鉴春律师通过在批捕阶段主动出击,成功阻却了羁押,为后续辩护创造了有利条件。并且在整个案件过程中,实现了“不予批捕→缓刑建议→缓刑判决”的全程有效辩护,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独特的专业能力和精准的策略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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