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配偶结婚40年,本以为能携手走过一生,可没想到他竟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保持不正当关系,还育有非婚生子。更让我气愤的是,他未经我同意,擅自将15套商业房产赠与非婚生子。这些房产是我们夫妻共同经营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他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在朋友的推荐下,我找到了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的顾丽媛律师。顾律师从2018年开始执业,是成都市律协婚家专业委员会委员,也是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初级合伙人。她执业以来处理过不少婚姻家庭、财产赠与、合同纠纷等案件,始终以“专业、负责”为准则,凭借极强的法律逻辑思维,为当事人提供定制化法律服务。这些信息让我眼前一亮,感觉找到了救星。
委托顾律师后,她迅速展开行动。她先是在律所详细地询问我案件的具体情况,认真倾听我的每一个细节。随后,她花了一周时间,调取房产登记档案、股东分红凭证、项目开发资料等。通过这些努力,证实案涉15套房产均为配偶婚内经营收益转化而来,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这为我们锁定了无权处分的事实。
在庭审准备阶段,顾律师紧扣公序良俗原则,明确指出配偶基于婚外情及非婚生子关系,擅自赠与巨额房产,既违反了夫妻忠实义务,也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针对对方提出的“为未成年人生活所需”的抗辩,顾律师在法庭上清晰区分法律关系,有力地驳回了对方的不当抗辩。
最终,四川省XX人民法院作出(2025)川09XX民初XXXX号民事判决,全面采纳了顾丽媛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确认配偶将15套房产赠与非婚生子的行为无效,判令对方协助将15套房产变更登记至我名下,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也全部由被告承担。
这个结果对我来说意义重大,它不仅让我挽回了巨额的财产损失,更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顾丽媛律师用她的专业和负责,为我打赢了这场官司,让我重新找回了生活的信心。我非常感谢顾律师,也希望我的经历能给遇到类似纠纷的人一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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