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宁波高新XXXX开发区,施女士陷入了一场合伙合同纠纷。原本与被告潘先生的合作,让施女士投入了不少资金,可到了结算的时候,潘先生却开始耍赖,迟迟不肯支付施女士应得的款项。施女士手里虽然有一些合作的相关材料,但潘先生态度强硬,就是不还钱。施女士咨询了不少人,大家说法不一,有人说这钱估计是要不回来了,这让施女士十分担忧和无助,每天都愁眉不展,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在四处碰壁之后,施女士经朋友介绍找到了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的杨福律师。杨福律师从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有着逾近百件案件的经验,还是中国法学会会员、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四级律师,同时担任着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中心小学法制副校长。这些耀眼的履历让施女士眼前一亮,她觉得找到了救星,于是决定委托杨福律师帮她处理这个案件。
委托杨福律师后,他迅速展开了行动。2022年立案后不久,杨福律师就开始与被告潘先生及其代理律师进行沟通谈判。在宁波高新XXXX开发区人民法院的调解室里,杨福律师凭借自己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与对方进行了激烈的交锋。他详细地分析了案件的情况,指出了被告的违约之处,让对方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这一动作让被告的态度开始有所转变,不再像之前那样强硬。
之后,杨福律师又多次与法院沟通,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策略。在这个过程中,施女士注意到杨福律师总是非常耐心地与各方交流,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每一次沟通后,案件都有了新的进展,施女士看到了希望。
最终,在杨福律师的努力下,案件达成了调解。被告潘先生同意支付施女士20万元,分5期支付,于2023年4月至2023年8月的每月月底前各支付40000元。而且,如果被告未按约履行任意一期义务,则还应支付施女士违约金10000元,施女士有权就全部剩余款项及违约金一并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由原、被告各半负担。
这个结果对施女士来说意义重大。她不仅成功追回了自己应得的20万元款项,而且有了强有力的履约保障,不用担心被告再次耍赖。同时,合理分担的诉讼成本也让她减轻了经济负担。施女士十分感激杨福律师,是他的专业和努力让自己的权益得到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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