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骗取登记的不动产权证申请该咋撤销
若发现不动产权证系骗取登记,可按以下流程申请撤销。首先,收集能证明骗取登记的相关证据,如伪造的材料、虚假的陈述等。然后,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撤销原因并附上证据。登记机构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及证据进行审核。若审核认定确实存在骗取登记情形,登记机构会根据规定启动撤销程序。若登记机构拒绝撤销,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途径解决。行政复议是向登记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行政诉讼则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请求法院判决撤销该不动产权证。
二、骗取登记的不动产权证撤销需走哪些法律程序
骗取登记的不动产权证撤销,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首先,利害关系人可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能证明对方骗取登记的证据、自身权益受侵害的证据等,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书面撤销申请。登记机构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及证据进行初步审查,判断是否符合撤销条件。
若登记机构经审查决定撤销,会作出撤销登记的书面决定,并通知相关当事人。若登记机构不予撤销,利害关系人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维权。行政复议需在规定期限内向作出登记行为的上级行政机关提出;行政诉讼则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请求法院判决撤销该不动产权登记。
三、骗取的不动产权证撤销有哪些法律规定?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若不动产权证系骗取所得,利害关系人可申请更正登记。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登记机构应予以更正。
若登记错误但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利害关系人可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后,申请人应在15日内起诉。
此外,根据《民法典》规定,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相关不动产交易行为。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生效法律文书认定存在欺诈后,当事人可持该文书要求登记机构撤销骗取的不动产权证。
当我们了解了骗取登记的不动产权证申请该咋撤销后,其实还有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撤销后涉及的财产权益问题,若因骗取的不动产权证导致他人财产受损,受损方该如何要求赔偿。另外,实施骗取行为的人会面临怎样的法律责任,是民事赔偿、行政处罚,还是可能涉及刑事犯罪。这些都是与撤销骗取登记的不动产权证紧密相关的问题。若你对这些拓展问题或撤销流程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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