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王定洪律师神情专注,手中紧紧握着一沓证据材料,正在为一起通信线路坠落致骑车人受伤的案件进行激烈辩论。这是他执业生涯中众多案件的一个缩影。
王定洪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学院,系统的法学理论学习让他打下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早期在法院系统担任法警的经历,使他对司法程序的运作了如指掌,熟悉法官的审判思维和案件处理流程。2016年,他正式开启了律师执业之路,至今已承办案件逾400余件。
在通信线路坠落案件中,原告宋某驾驶摩托车因避让坠落在公路上的通信线路摔倒受伤,住院12天,支出医疗费等近8000元。交警部门认定两被告负主要责任,但案件核心争议在于法律关系定性,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还是建筑物、构筑物倒塌、塌陷损害责任纠纷。王定洪律师代理原告后,围绕“物件致害责任”展开工作。他全面收集原告医疗相关证据,调取事发现场照片、事故认定书及复核结论,明确坠落通信线路属于构筑物附属设施,适用《民法典》相关规定。针对被告的抗辩,他从证据关联性、交警部门职权合法性等角度进行反驳。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通讯分公司承担80%赔偿责任,共计15325.19元。王定洪律师认为,证据是胜诉核心,精准界定法律关系是前提,责任主体认定需紧扣合同约定,损失核算要兼顾法律规定与实际情况。
在因债务纠纷升级为刑事犯罪的案件中,被告人李X与被害人张X因债务问题发生冲突,损毁财物价值较高。王定洪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多次会见被告人,核实案发细节。他深入挖掘量刑情节,与受害人沟通协调,达成和解协议并取得谅解。庭审中,他重点从多个方面发表辩护意见,强调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判处被告人李X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王定洪律师体会到,刑事辩护需兼顾“事实辩护”与“量刑辩护”,民事赔偿与刑事和解是化解矛盾的重要途径。
还有徐XX等五人寻衅滋事案,五名被告人因购房纠纷在售楼中心故意毁坏财物、威胁工作人员,被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王定洪律师作为其中一名被告人的辩护人,详细查阅案卷材料,与被告人充分沟通。他制定多层次辩护策略,争取自首情节认定,强调从轻处罚情节,推动认罪认罚程序。虽然未能改变罪名认定或争取到主从犯区分,但保障了被告人的程序权利,精准把握量刑情节,为被告人争取到相对较轻的刑罚。
王定洪律师始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宗旨,凭借深厚的法律素养、独特的思维方式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一个又一个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展现了法律人的专业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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