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某2017年与被告郭某签订合同,支付90万购房款并实际居住,被告却在2021年将房屋抵押给银行。原告委托周爱荣律师起诉,请求注销抵押登记、过户房屋、支付违约金。周爱荣收集社区证明、装修票据等证据,证明银行未尽审查义务,否定其善意取得。法院认定银行存在重大过失,判令涤除抵押权,支持过户请求,适度调减违约金。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原告电商公司起诉被告建设公司,索赔超1800万元,包括工期、质量等多项违约金。周爱荣代理被告,采用分解抗辩策略,逐一分析违约诉请。在工期违约方面,利用合同条款削弱原告主张,转移举证责任;对“高估冒算”严格按定义抗辩;推动法院调减违约金。最终法院驳回多项高额诉请,被告承担约667万元,远低于原索赔金额。
民间借贷纠纷中,原告位某起诉借款人杨某及账户提供人王某,要求王某在15万元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周爱荣代理王某,坚持合同相对性原则,指出王某未参与借款磋商、未使用款项,出借账户本身不产生民事责任。法院判决仅杨某偿还本息,王某免责。
庭审关键交锋方面,在房屋买卖合同案中,银行提出“善意取得”抗辩,周爱荣提交原告实际占有证据,证明银行未审查房屋实际情况,存在重大过失,法院采纳此观点。
从这三起案件可提炼出被告代理的三条防御主线:一是精准把握法律定性,如界定“高估冒算”需主观故意要件,避免被告承担惩罚性赔偿;二是有效举证抗辩,利用合同条款、关键证据阻断原告违约主张;三是坚持合同相对性原则,明确责任主体,避免当事人被无辜卷入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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