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源于一起特大网络非法放贷与非法催收系列刑事案件。涉案公司在未获金融许可资质的情况下,运营多款网贷APP,为非法放贷平台提供多种帮助,还组织人员对逾期借款人实施软暴力催收,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导致多名借款人不堪压力自杀。被告人李X作为涉案公司普通催收员工,入职时间短、岗位层级低,仅从事基础电话催收工作。公诉机关以催收非法债务罪对其提起公诉,鉴于案件恶劣情节,被告人面临实刑监禁风险,这对其个人及家庭都将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河南驻马店李珂律师于河南博涛律师事务所执业11年,接受了被告人的委托。
接受委托后,李珂律师结合自身法学本科的专业知识,迅速投入到案件中。他仔细研究案件事实与证据,确立了轻罪辩护、争取缓刑的核心思路。在这个阶段,李珂律师过往承办上千余件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案件的经验发挥了作用。他凭借丰富的实务经验,在认可指控罪名的基础上,开始重点论证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他清晰地指出被告人系受安排执行工作的从犯,未参与公司决策、运营、分红等核心环节。
在后续的辩护过程中,李珂律师进一步突出被告人的从宽情节。他指出被告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且系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同时,考虑到被告人涉案时间短、违法所得少且已全额退缴,以及其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等情况。李珂律师曾担任乡政府法律顾问,这使他在处理案件时更加注重法律与社会影响的平衡。他结合这些情节,向法庭说明被告人无社会危险性,具备适用缓刑的条件。
临近庭审,李珂律师依然保持严谨的态度。他依据自己多年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实战经验,精心准备庭审材料,在法庭上清晰有力地阐述辩护观点。他详细分析案件细节,让法庭充分了解被告人的实际情况和从宽情节。
最终,法院经审理,充分采纳了李珂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依法认定被告人李X构成催收非法债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李珂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辩护能力,为被告人争取到了较为理想的判决结果。他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执业信条,在数千起案件的淬炼中,精准把握各类纠纷的核心症结,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化合法权益,在当地法律界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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