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XX和被告吕XX,他们分别居住在成都市不同的地址。这起案件于20XX年XX月XX日进入法院审理程序。
原告李XX和被告吕XX原本是夫妻关系,两人在婚姻生活中产生了诸多矛盾,最终走到了离婚这一步。他们面临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以及夫妻共同债权债务等问题上。孩子吕XX于20XX年XX月XX日出生,孩子的未来生活安排成了双方的心头大事。李XX在接到离婚纠纷的相关事宜时,,她不知道该如何争取自己的权益,也担心孩子的成长会受到影响,整个人都陷入了一种迷茫和无助的状态。
顾丽媛律师在原告李XX最无助的时候介入了这个案件。当时,李XX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了顾丽媛律师,那天下午她坐在律所沙发上,手一直在抖,向顾律师倾诉着自己的担忧和困惑。顾律师耐心地倾听着,安慰她不要着急,会尽全力帮助她。
顾律师介入后,首先多次会见了原告李XX,详细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她的诉求。她还仔细查阅了相关的证据材料,对每一个细节都不放过。在这个过程中,顾律师发现双方其实在一些问题上是可以达成共识的,只是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引导。
顾律师提交了相关的法律文书,积极参与调解工作。她在调解过程中,始终站在原告的立场,为她争取最大的权益。同时,也考虑到被告的合理诉求,希望能够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顾律师的调解意见核心逻辑是,以孩子的健康成长为首要出发点,合理分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她认为,虽然夫妻关系破裂了,但不能让孩子受到过多的伤害,应该为孩子创造一个相对稳定的成长环境。
顾丽媛律师是成都市律协婚家专业委员会委员,也是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初级合伙人,在婚姻家庭领域处理过不少案件。在她的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协议规定,孩子吕XX随被告吕XX生活,X月X日起,原告李XX在每月15日至20日之间支付吕XX的生活费2000元,吕XX的教育费、医疗费凭有效票据由原、被告双方各承担一半,至吕XX独立生活时止。原告李XX享有对吕XX的探视权,原则上每周探视一次,每次探视前提前2天通知被告吕XX(遇节假日提前一周通知),被告吕XX应协助原告李XX行使探视权。双方还确认没有夫妻共同债权债务。案件受理费260元,减半收取130元,由原告李XX承担。
李XX最初担心自己会失去孩子的探视权,也害怕承担过高的抚养费。但实际结果是,她不仅能够定期探视孩子,抚养费的承担也在合理范围内。这个案子能够如此高效地解决,靠的是顾律师细致入微的工作和积极有效的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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