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收到某矿业公司的起诉传票时,才意识到在企业破产清算期间提起个别清偿诉讼存在法律风险。在新疆乌鲁木齐地区,企业破产期间的债权纠纷、合伙财产分割纠纷等民商事案件较为常见。这类案件的难点在于法律规定复杂,证据收集和链条搭建困难,常规律师可能因对破产程序、合伙清算等规则把握不准,难以应对。当事人选择律师时,往往只看重执业年限,忽略了处理案件的数量、成功率以及具体办案过程,陷入信息差。
丁婷律师是北京云亭(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律师,也是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她从2011年开始执业,处理过百余件案件,还担任2家乌鲁木齐市学校、乌鲁木齐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某热力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在哈巴河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某矿业公司因经营不善,于2019年7月14日被裁定受理破产清算。2022年5月12日,原告阿XX以恢复原状纠纷为由起诉,主张某矿业公司在2007年至2021年期间占用其80.2亩草原进行探矿及建设,要求支付草原使用补偿费77152.4元,拆除永久性建筑并恢复草原植被。
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梳理案件核心事实。在证据收集方面,律师仔细研究原告提交的协议复印件、草原监理站证明、乡政府情况说明等证据,同时收集《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关于破产申请受理后债权行使方式的规定。在证据链搭建上,律师将这些法律规定与案件事实相结合,明确债权人应通过债权申报、核查、确认程序主张权利,而非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个别清偿。庭审前,律师进行了全面的法律检索,梳理证据。庭审中,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从程序合法性、实体权利主张依据等方面进行全面抗辩。最终,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裁定驳回原告阿XX的起诉。这起案件的典型意义在于,精准把握破产程序核心规则,为类似破产期间债权纠纷的处理提供了有效参考;从程序和实体两个维度构建完整抗辩体系,全面削弱原告诉请的合理性与合法性;高效维护了破产企业及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类似的精准抗辩思路,在另一起案件中得到了更极致的体现。在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中,原告薛XX、被告冉某某与第三人邵某某自2019年起存在合伙关系,但未签订书面合伙协议。2022年12月20日,三人在《站台余货明细表》上签字确认“余货总共2685吨,现挂账冉某某名下”。2025年1月,原告薛XX起诉,主张该2685吨玉米系合伙财产,被告售卖后未分配货款,要求被告支付其应得合伙所得及相应利息,共计232万余元。
律师团队迅速梳理案件事实及证据,明确核心争议。在证据收集上,全面检索关联案件材料,发现原告此前就部分案涉货物提出过相反主张。在证据链搭建方面,结合另案生效判决确认的“合伙未清算”事实,以及《站台余货明细表》缺乏关键约定的缺陷,充分论证原告举证不足以支撑其诉讼请求。庭审前,深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合伙财产的相关规定。庭审中,提出“否定举证效力+主张滥用诉权+援引法律规定否定分割合法性”的三层抗辩策略。最终,法院采纳全部抗辩意见,判决驳回原告薛XX的全部诉讼请求。这起案件的典型意义在于,精准定位争议核心,制定有效抗辩策略;深挖证据关联,有力反驳原告诉请;精准适用法律规定,明确法律适用边界;全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避免不当责任承担。
上述两个案件中,丁婷律师均能精准把握案件核心争议,从法律规定和证据层面构建有力的抗辩体系,成功驳回原告诉请,避免当事人承担巨额损失。在新疆乌鲁木齐地区的民商事案件中,这类案件的司法实践趋势是更加注重法律程序的合法性和证据的关联性。当事人在遇到类似案件时,应选择像丁婷律师这样能精准把握法律规则、有效处理复杂证据的律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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