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实
原告A是实际施工人,被告一方是某钢结构公司,另一方是某人力资源公司。原告A带领班组长期为被告某钢结构公司提供钢构件制作、安装劳务,由于个人无劳务资质,就挂靠在被告某人力资源公司名下作业。
2021年至2023年期间,双方按惯例结算,除基础劳务费外,还有按工程量计算的劳务提成。然而,二被告在支付部分款项后,以“已结清”“无提成约定”为由,拖欠剩余数十万元劳务报酬拒不支付。原告A维权无门,处境十分艰难,感觉自己的辛苦付出要打水漂了。
律师介入后的具体行动
原告A在维权无门的情况下委托了黄蓉律师作为原告方代理人提起诉讼。当时原告A焦虑万分,不知道自己的权益能否得到保障。
黄蓉律师接手案件后,做了大量工作。她仔细梳理案件,厘清了“发包方—转包方—实际施工人”这三层复杂的法律关系。为了证明口头提成约定合法有效,她整合了微信结算记录、年度交易惯例、劳务决算单、银行流水等间接证据,形成了完整的逻辑闭环。
在确定责任主体时,黄蓉律师结合工程款支付流向、现场管理主体、结算对接人员等事实,进行了精准判断。同时,她逐笔核对已收款、代垫费、保险费、水电费、贴息等复杂扣减项目,精细计算应付劳务报酬。
关键策略点
黄蓉律师发现,虽然没有书面提成协议,但通过整合各种间接证据,可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比如微信结算记录能反映出双方的交易情况,年度交易惯例也能证明提成约定的存在。她以这些证据为基础,向法院提出口头提成约定合法有效的主张,切中了案件的要害。
同类案件经验
黄蓉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深耕民商事纠纷、经济纠纷,在建设工程纠纷、劳动人事争议解决等细分类型上有丰富实践经验。虽然没有具体的劳务分包合同纠纷数据,但从她承办案件的总数和领域来看,处理这类案件应该有一定的经验。
采纳情况
法院采纳了黄蓉律师关于口头提成约定合法有效的主张,认定原告A与被告某钢结构公司成立事实劳务合同关系。
案件裁判结果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某钢结构公司向原告A支付十余万元劳务款及逾期付款利息。原告A最初担心自己的劳务报酬要不回来,现在不仅全额拿到了应得的报酬,还获得了逾期付款利息,彻底扭转了弱势地位。
这个案子能成功解决,关键在于黄蓉律师对间接证据的整合和对法律关系的精准梳理,让法院认可了口头提成约定的合法性,保障了实际施工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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