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法经营笑气案中,谢X作为累犯,合伙销售“笑气”7.4万元获利5000元,检察院建议刑期1-1.5年。谢X面临着可能较长刑期的担忧,毕竟他有累犯这一从重处罚情节。
很多当事人面临刑事案件时,都会感到焦虑和无助,不知道如何应对复杂的法律程序和可能面临的严重后果。这种情况下,关键在于如何从案件细节中找到对当事人有利的情节,为其争取从轻处罚。张丹华律师2022年开始在湖北文喆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承办了百余件案件,尤其专精于刑事案件,对电信诈骗、非法经营等常见罪名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
针对谢X的案件,张丹华律师采取了三重策略来突破累犯量刑瓶颈。
第一,证据切割。对于72箱未售出的“笑气”,张律师主张这部分属于犯罪未遂,从而减轻谢X的责任。因为犯罪未遂在法律上的处罚相对既遂会更轻。同时,张律师举证谢X仅参与联络,未主导经营,以此认定谢X为从犯。在共同犯罪中,从犯的处罚通常也会比主犯轻。
第二,程序联动。张律师以谢X电话传唤到案认定为自首,并结合其认罪认罚的态度,启动量刑协商。自首和认罪认罚都是法定的从轻处罚情节。此外,让谢X全额退赃5000元,这一行为阻断了加重处罚的可能。在司法实践中,积极退赃往往会被法院视为悔罪表现,从而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通过这些策略,法院最终采纳了辩护意见。谢X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低于检方建议下限,罚金3000元,退缴赃款5000元没收。在累犯法定从重的前提下,张丹华律师成功将刑期压至接近非法经营罪最低刑期(6个月),为谢X争取到了最大程度的从轻处罚,充分体现了其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对案件细节的精准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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