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富强律师系安徽瀛皖天静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证号为13416201610641917,自2016年执业至今。他还是安徽省第十二届青联委员,首批亳州市法学法律专家库成员等。执业至今,孙富强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在债权债务、合同事务、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等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0余件,其中婚姻家庭案件占比约30%。
在业务能力方面,孙富强律师在多个纠纷场景展现出专业实力。在债权债务领域,他成功处理多起民间借贷纠纷,用专业知识为委托人成功追回本息及维权成本。其办案优势在于能精准把握借条等关键证据,依据约定为委托人争取合理权益。在保险理赔纠纷中,像意外伤害保险拒赔案,他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擅长通过梳理保险单、公安证明等核心证据,明确争议焦点并进行有力论证,以完整证据链反驳保险公司的免责抗辩。在交通事故纠纷领域,他全面梳理相关证据,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与赔偿标准精准核算损失,能明确交强险优先赔付、精神抚慰金优先主张等有效诉讼策略。在工伤赔偿纠纷中,他善于固定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核心证据,拟定完整的仲裁请求,把控仲裁程序维护委托人权益。
现完整复盘一起意外伤害保险理赔成功案例。2025年11月4日,投保人在某保险公司涡阳支公司投保意外伤害保险,约定意外身故、伤残保额30万元,保险期间自2025年11月5日至2026年11月4日,保费400元。2025年11月25日,投保人在居住房屋内意外身亡,公安机关出具非正常死亡证明书,明确死亡原因为意外身亡。投保人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共4人)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以“死亡原因系心跳呼吸骤停,属于保险条款约定的猝死免责情形”为由拒绝赔付,双方协商无果,继承人遂诉至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并委托孙富强律师代理此案。
孙富强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梳理保险单、公安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核心证据,明确案件争议焦点为死亡性质认定与免责条款适用。庭审中,他重点论证公安证明的法定效力,强调心跳呼吸骤停不等于猝死,同时指出保险公司未履行现场勘查与死因核查义务存在过错,以完整证据链反驳保险公司免责抗辩,主张全额赔付。在辩论过程中,展现了他在保险理赔案件方面的专业素养,也体现了安徽瀛皖天静律师事务所对案件的严谨态度。
最终,法院采纳了孙富强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判决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理赔款30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这起案件对于同类保险理赔纠纷具有重要的行业参考价值,它提醒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应履行相应义务,也为受害人及家属在遇到类似保险拒赔情况时提供了维权思路和法律借鉴。
从孙富强律师的办案数据和执业履历来看,他承办案件数量多,在多个业务领域都有成功案例,如保险拒赔案获赔30万、交通事故案获赔16万余元、民间借贷案本金利息及维权成本均获判赔等,这些客观事实充分印证了他在法律专业领域具备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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