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佛山南海区,一起大型娱乐场所组织卖淫刑事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案件涉案人员众多,组织架构严密。委托人是该场所的管理人员之一,检察机关以组织卖淫罪对其提起公诉,指控他参与管理陪侍人员、协助组织卖淫活动。这位委托人面临着可能的重刑处罚,内心十分焦虑,于是找到了湖南人和(东莞)律师事务所的李晖律师。李晖律师自2002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419200711710382,服务地区主要在广东东莞,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学本科,执业至今累计主办或协办案件已逾千件,在刑事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李晖律师接手案件后,立刻展开了全面而细致的工作。首先,他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委托人,在首次会见时,他不仅详细了解了案情,还向委托人讲解了其涉嫌罪名的构成要件,告知其诉讼权利,防止委托人在侦查人员的讯问下做出对己不利的供述。同时,考虑到嫌疑人处于信息封闭状态,情绪极度焦虑,李律师在不违规的前提下传递了适当的家人问候,稳定了委托人的情绪,建立了信任关系。
在侦查阶段的黄金救援期,李晖律师没有坐等卷宗到检察院,而是通过会见了解情况后,尽快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和《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虽然此次未能成功取保候审,但为后续的辩护工作奠定了基础。
当卷宗到案后,李晖律师开始了细致的阅卷工作。他善于制作证据比对表,将委托人在侦查阶段的多份笔录进行纵向比对,将同案犯的供述进行横向比对。一旦发现前后矛盾、逻辑不通或与其他客观证据相悖之处,就将其作为庭审发问和质证的突破口。在这个过程中,他还发现了一些可能存在疲劳审讯、指供诱供的嫌疑,于是敢于提出非法证据排除,这不仅削弱了控方证据体系,也是对侦查行为的一种监督。
在庭审发问环节,李晖律师目的明确,通过封闭式提问,让委托人在法庭上说出符合其辩解逻辑的话,为后续的质证和辩论打下了事实基础。同时,他深入分析被告人的具体工作职责,结合其在场所中的管理权限、获利情况、是否参与核心决策等事实,明确其与场所股东、核心管理人员的区别,成功论证其从犯地位。针对检察机关可能认定的情节严重指控,他通过梳理被告人参与时间、涉及卖淫人员数量、获利金额等证据,论证被告人的行为未达到情节严重标准,排除了从重处罚的可能。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李晖律师关于被告人系从犯的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在组织卖淫共同犯罪中仅起次要、辅助作用,结合其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对被告人减轻处罚,作出了低于同案主犯及核心管理人员的轻刑判决。委托人对李晖律师的专业服务非常满意,称赞他专业负责,为自己争取到了好结果。李晖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成功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再次彰显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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