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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常规路径与另辟蹊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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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3 · 1557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谭嘉虬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73人 执业8年
律所:江西坚白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604201810031305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720990323
代表案例:8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谭嘉虬律师,江西坚白律师事务所, 211南昌大学本科法学毕业生。 擅长婚姻、民间借贷、交通事故、房地产纠纷、合同等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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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谭嘉虬律师擅长民商事、婚姻、交通、民间借贷、刑事等领域案件,在处理案件时善于另辟蹊径实现当事人权益最大化。
对比常规路径与另辟蹊径

谭嘉虬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约8年经验,累计承办案件逾500件,尤其专精于合同纠纷案件。在他办理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凸显了他与常规处理思路的不同。

通常情况下,在这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当被告对合同的形成时间、公章盖印、签名的真实性存疑时,常规的法律处理路径是申请对这些事项进行鉴定,以此来证明合同的真实性或不真实性,从而为己方的主张提供有力证据

然而,在这起案件中,谭嘉虬律师选择了不同的路径。他没有将重点放在对合同各项真实性的鉴定上,而是深入挖掘案件中的其他关键事实。他通过调查发现“小学”“县xx镇中心完全小学”未登记设立,无主体资格,并且查明案涉印章在另案教学楼工程施工合同中也有使用,结合原校长的陈述来证明合同的有效性。同时,他还利用转账凭证及另案判决书等证据,清晰地梳理出工程款的支付情况和核减情况。

按照常规,若申请鉴定且鉴定结果不利于被告,可能的结果是被告需要承担支付工程款及利息的责任,且可能因鉴定费用等增加额外的成本;若鉴定结果有利于被告,原告的诉求可能会被驳回。

实际结果是,一审法院判决被告县镇中心小学向原告朱XX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并支付相应利息至付清工程款之日止,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与常规结果相比,谭嘉虬律师避开了可能因鉴定带来的不确定性和额外成本,通过对案件其他事实的精准把握和有效利用证据,更高效地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种不同的处理方式,展现了谭嘉虬律师在复杂法律关系中敏锐的洞察力和独特的办案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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