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公司就遭遇了这样的困境。
20XX年X月,劳务公司因桥梁施工需要,与养护公司签订了《桥梁检测车租赁合同》。合同明确规定,若因养护公司设备故障或人员操作失误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由养护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然而,20XX年X月,养护公司操作人员驾驶桥梁检测车作业时,未与高压线保持安全距离,导致劳务公司的员工遭受高压电击重伤。事故发生后,劳务公司立即将员工送医救治,并全额垫付了457342.65元的医疗费。
该员工的伤情被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五级,劳务公司依法承担了工伤保险责任。之后,劳务公司依据租赁合同约定向养护公司及车辆承保保险公司追偿垫付的医疗费,但养护公司与保险公司均拒绝赔付。无奈之下,劳务公司委托了四川宕渠律师事务所的许青山律师提起诉讼。
许青山律师于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300件,在民商事、刑事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同时担任四川宕渠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凭借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毕业于河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迅速投入到案件的处理中。
在接手案件后,许青山律师首先对案件的争议焦点进行了深入分析。一是劳务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后,是否有权向侵权方追偿医疗费;二是养护公司操作人员是否存在操作失误,应否承担赔偿责任;三是受伤员工是否属于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保险公司应否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付。
为了理清这些问题,许青山律师多次前往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他仔细查阅租赁合同,明确其中的安全责任条款,并固定了作业人员操作失误与员工触电受伤之间的因果关系证据。同时,他还多次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详细解释法律规定,否定了被告工伤保险覆盖即免除侵权责任的抗辩。
在诉讼过程中,许青山律师还成功将作业平台上的受伤员工认定为保险第三者,突破了保险公司车上人员免赔的抗辩。他向法院提交了多份证据材料,包括现场照片、证人证言、医疗记录等,有力地支持了劳务公司的诉求。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养护公司操作人员未尽安全注意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受伤员工属于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责任内赔付;劳务公司垫付医疗费事实清楚,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追偿。法院判决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劳务公司医疗费457342.65元,驳回劳务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养护公司承担。
劳务公司对许青山律师的专业服务和出色表现给予了高度评价。他们表示:许律师很专业,帮我们解决了大难题。在整个案件处理过程中,他始终保持着严谨的态度,积极与我们沟通,让我们对案件的进展有了清晰的了解。通过许青山律师的努力,劳务公司全额追回了垫付的医疗费,合法权益得到了全面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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