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高晗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毕业,毅然投身法律行业,成为陕西双照律师事务所的一名专职律师。初入行业,他就展现出对法律实务的热情与专注,开始承办各类案件。在不断处理案件的过程中,他逐渐发现民商事诉讼领域有着复杂多样的法律问题,需要深入钻研和精准应对,于是决定将民商事诉讼作为自己的主要执业方向。在这个过程中,他形成了诚信为本、严谨细致地收集证据以维护客户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
之后,高晗接手了一起被追偿企业维权的票据追索权纠纷案件。本案系典型票据追索后再追偿纠纷。原告作为票据背书人,因案涉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到期被拒付,被后手起诉并被法院强制执行,从原告账户直接扣划108万余元,原告被迫垫付了票据本金、利息及诉讼费用。为挽回巨额损失,原告委托高晗向前手及出票人行使再追索权。
诉讼中,被告提出已过三个月再追索时效,拒绝承担责任;另一被告经法院传唤未到庭,试图逃避责任。案件争议焦点集中在:清偿时间如何认定、再追索是否超期、全部损失能否追偿。
接受委托后,高晗紧扣票据法关于再追索权的规定,开始了严谨的工作。他首先花了大量时间收集和整理证据,提交汇票信息、生效判决、执行扣划凭证、结案通知书等完整证据,以此证明原告已实际清偿,依法享有再追索权,有权主张票据本金、利息及诉讼费等全部损失。对于清偿时间的认定,他深入研究法律条文和相关案例,重点论证原告被强制执行扣款后,收到结案通知书之日才视为清偿完成,以此起算三个月时效,原告起诉并未逾期。
庭审中,高晗清晰阐述票据权利逻辑,逐条驳斥被告“时效经过”的抗辩。他的专业和严谨让法官对案件有了更清晰的判断。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高晗的观点,判决二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票据款100万元、利息59519.44元及案件受理费13810元,并按LPR支付自清偿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事后,原告对高晗的工作高度认可,称没想到高晗律师能如此精准地抓住案件关键,收集到如此完整的证据,为企业挽回了全部经济损失。从投身法律行业到专注民商事诉讼,高晗通过一个个案件践行着自己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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