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认为,现有证据无法排除Y某某的殴打行为与死亡结果无因果关系的合理怀疑,但未采纳无罪意见,判决Y某某有期徒刑6年。这份判决书背后,是张天昌律师专业尽责的努力。
张天昌律师2015年正式执业,至今已有11年专职律师执业经验,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还是一名税务师,擅长刑事辩护。此次是法院指定他担任Y某某的辩护人。接案后,张律师初步判断案件存在重大疑问。当事人Y某某在审查起诉阶段,在其他援助律师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院建议量刑为有期徒刑8年。但张律师通过会见当事人、现场走访及全面阅卷,发现被害人的死亡结果可能与Y某某的殴打行为没有因果关系。
证据收集方面存在难点。案发当晚的殴打事实分为两段,第一段在“一心堂”旁露天烧X摊,Y某某等人与被害人发生冲突,Y某某仅踢了被害人脚部一脚,被害人受伤表现为鼻骨骨折、鼻梁划痕及少量流血,民警到场查看未发现严重异常;第二段在“宜良烧X店”门口,同案犯LH某挣脱他人劝阻,单独冲上去猛踢被害人一脚,致被害人后仰倒地、一动不动、右耳外侧流血,约20分钟后方缓慢站起但反应迟钝,后被害人经送医诊断为多发性大脑挫裂伤、硬膜下血肿、枕骨骨折等,最终因颅脑损伤死亡。张律师要收集相关证据来证明两段殴打事实及因果关系。
庭审争议焦点在于Y某某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鉴定意见显示颅脑损伤具有减速性特征,符合头部与地面等钝物碰撞形成,而第二次殴打中被害人后仰倒地才是导致重伤死亡的直接原因。张律师认为现有证据无法排除Y某某的殴打行为与死亡结果无因果关系的合理怀疑,故Y某某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尽管Y某某此前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张律师在庭审中仍坚持做无罪辩护。
在这个具体环节,张律师扭转了局面。他依据法律规定和证据,区分两段殴打事实,结合证人证言、病历诊断及现场情况,成功质疑第一段殴打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链条。最终,法院虽未采纳无罪意见,但将刑期从8年降至6年,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实实在在的减刑利益,体现了张律师专业尽责的辩护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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