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迟延蕾律师手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关键证据,目光坚定地为原告方据理力争。这是一起标的额巨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原告XX公司承建的工程早已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然而二被告却迟迟未支付剩余巨额工程款。
迟延蕾律师2021年开始执业,毕业于山东中医药大学法学专业,具有医学和法学双重背景。他在大型建筑类施工企业从事过商务谈判工作,服务过众多世界五百强企业,积累了大量商务谈判经验,这为他处理建设工程领域的案件奠定了坚实基础。从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其中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60%。
在这起工程款追讨案中,迟延蕾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迅速全面梳理案件,固定关键证据,精确核算欠款数额。鉴于被告短期内可能无力一次性清偿债务,他们制定了“以诉促调、保障优先权”的策略。在诉讼过程中,及时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被告银行账户及相关房产,给被告施加履约压力。同时积极与法院沟通,推动案件进入调解程序。在多轮谈判中,律师既坚决主张工程款债权及优先受偿权,又在付款期限、部分利息等方面展现灵活性,最终引导双方达成分期付款的解决方案,并将保障条款明确写入调解协议,为原告锁定了债权,设定了回款计划,强化了优先受偿权保障。
除了建设工程领域,迟延蕾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也有突出表现。在三人团伙利用卡主取现转移涉诈资金案中,他作为被告人叶的辩护人,围绕犯罪数额认定、主从犯区分及量刑情节展开辩护。他提出部分款项的上游犯罪事实不清,不应认定;叶仅负责望风,系从犯;且具有坦白、退赔谅解、认罪认罚、初犯等情节,社会危险性小,建议适用缓刑。最终法院认定刘、叶系从犯,依法减轻处罚,叶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二年。
另外,在梁X、杨X诉山东XX公司施工合同纠纷案中,迟延蕾律师作为被告黄X公司的代理人参与二审。双方围绕结算标准等焦点展开激烈辩论,迟延蕾律师主张应严格参照合同约定结算。最终云南省高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纳鉴定方案二进行结算,部分改判一审判决,对欠付款项本金及利息计算作出更精确认定。
迟延蕾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无论是在建设工程纠纷中为企业挽回损失,还是在刑事辩护中为当事人争取权益,他都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务实的行动,在不同的案件中展现着法律人的担当,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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