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在山东省烟台市XX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一起袭警罪案件正在审理。当审判长询问被告人胡XX对指控的意见时,被告人表示无异议,其辩护人宋晓也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表示认可。
这起案件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胡XX于2021年5月17日0时45分许,在烟台市XX区祥和中XX,因酒后不支付出租车费,司机报警。民警出警处置时,胡XX拒不配合并辱骂民警,还殴打辅警和民警,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证人证言、执法记录仪视频等证据,认为胡XX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袭警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月。
宋晓2017年开始执业,毕业于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在刑事、民商等领域均有丰富实践经验。接案后,宋晓仔细研究了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包括证人张XX、张XX的证言,执法记录仪视频及监控录像,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他认为,现有证据足以证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于是,宋晓引导被告人胡XX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让其自愿认罪认罚。
在庭审过程中,宋晓依据事实和法律,向法庭提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应依法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XX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鉴于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被告人胡XX有期徒刑六个月。
此后,在另一起经济纠纷案件中,宋晓在开庭前认真梳理了双方的合同往来和资金流水,制作了详细的证据清单。庭审时,他能够迅速准确地回应法官和对方律师的提问,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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