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合同纠纷领域,朱俊健律师曾代理一起与央企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2017年6月,原告某建筑器材厂与某央企集团下属XX公司项目部签订《周转材料租赁合同》,依约交付租赁物资后,承租方仅支付部分租赁费,剩余租金、未退租赁物及赔偿款长期拖欠。之后该XX公司被其全资母公司某央企集团公司决议吸收合并并注销,且未依法通知原告债权人。原告向一审法院起诉并胜诉,但某央企集团不服,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提出责任应由承继公司承担、已完成结算不应再支付租金、租金证据不足及钢模板无合同依据等主张。
面对这一僵局,朱俊健律师没有丝毫退缩。他围绕公司注销后母公司承责、租金计算真实合法、租赁关系真实存在、未依法通知债权人等关键要点进行答辩。他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精准抓住央企子公司注销、未通知债权人、母公司100%控股的关键,依据《民法典》规定确立母公司直接承担全部责任;指出2017年结算仅为阶段性付款凭证,后续仍持续发生退货与租金,确认租金金额真实合法;在无书面合同情况下,结合提货单制式、签收人员一致性、行业惯例,成功认定钢模板事实租赁关系。最终,二审法院完全采纳朱俊健律师的答辩意见,原告自一审到二审全面胜诉,全部债权获得法律支持。这一案件充分体现了朱俊健律师信念与专业并重,凭借专业能力为当事人打破了案件僵局。
在法律执业过程中,朱俊健律师如同历史人物一般坚守风骨。在另一起案件中,有当事人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给予朱俊健律师利益,希望他在案件中做出违背原则的行为。朱俊健律师坚决拒绝了这种不当利益,始终坚守法律原则和职业道德。就像虚云老和尚的“不卑不亢”,朱俊健律师在面对利益诱惑时,不卑不亢地坚守着法律的底线,维护着法律的公正和尊严。
朱俊健律师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的执业理念。他在众多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中,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坚定的信念,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无论是面对大型央企还是复杂的案件情况,他都能以专业能力应对,为当事人带来胜诉的结果。在未来的法律道路上,朱俊健律师将继续陪当事人穿越法律的迷雾,用专业和信念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陪当事人走向法律公正的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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