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晖律师,在湖南人和(东莞)律师事务所执业。从2002年开始,他已经在法律行业摸爬滚打多年了。他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学本科,执业证号是14419200711710382,服务地区主要是广东东莞,办公地点在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430号浙商大厦1栋3105-3106室。
李晖执业以来,主办或协办的案件已经超过了千件。他在刑事领域深耕多年,办理了几百件刑事案件,像强奸案、故意伤害案、故意杀人案等都有涉及。同时,在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等民事案件上也有不少实践经验。
咱来看看他经办的一个销售伪劣产品案。有个被告人,他伙同其他人从福建购买了大量假冒伪劣烟草制品,打算运到外地去卖,赚一笔钱。这批假烟涉案价值接近三十万元。结果呢,车辆在运输途中就被烟草部门和公安机关联合查获了,这些货物还没来得及流入市场,也没实际销售出去。
这个被告人情况还挺复杂的。他有犯罪前科,而且家庭经济极其困难,家属是低保对象,家里还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老人也重病在身,需要他赡养。当时家属找到李晖的时候,那是觉得被告人这次肯定要判重刑了,整个人都非常焦虑。
李晖接下这个案子后,就开始了一系列工作。在侦查阶段的黄金救援期,也就是37天内,他马上会见了被告人。第一次会见的时候,他不仅了解了案情,还跟被告人讲解了涉嫌罪名的构成要件,告诉他有核对笔录、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等诉讼权利,防止他做出对自己不利的供述。同时,他还给被告人传递了家人的问候,稳定了被告人的情绪。
之后,李晖开始阅卷。他制作了“证据比对表”,把被告人在侦查阶段的多份笔录进行纵向比对,也把同案犯的供述进行横向比对。在这个过程中,他发现了一些前后矛盾、逻辑不通的地方,这些就成了庭审发问和质证的突破口。要是发现有疲劳审讯、指供诱供的嫌疑,他还敢于提出非法证据排除。
到了庭审阶段,李晖发问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展示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他通过封闭式提问,让被告人在法庭上说出符合辩解逻辑的话,为后续的质证和辩论打下基础。
李晖的辩护意见核心逻辑是这样的。首先,他明确提出涉案假烟被当场查获,还没销售,没流入市场,没对消费者和市场秩序造成实际危害,依法应该认定为犯罪未遂,这样可以大幅度从轻、减轻处罚。其次,他向法庭说明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不是组织者,没参与直接运输和接头,只是提供了部分资金,属于从犯,作用较小,应比照主犯从轻处罚。另外,他客观承认被告人有前科,但强调前科时间久远,这次犯罪未遂,被告人悔罪态度坚决,还预缴了罚金,实现了从重与从轻情节的合理平衡。他还提交了低保证明、病历、子女抚养证明、村委困难证明等,说明被告人是家庭唯一经济来源,希望法院从人道主义角度从轻处罚。而且,他协助家属多方筹措资金,足额预缴了罚金,向法庭展现了被告人真诚悔罪的态度。
最终,法院采纳了李晖大部分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同时认定犯罪未遂、坦白、认罪认罚、预缴罚金、家庭困难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虽然被告人有前科从重情节,但法院还是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被告人原本担心要判重刑,结果只判了六个月实刑,这差距可不小。
这个案子能有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李晖抓住了犯罪未遂、从犯地位等关键情节,并且通过一系列工作让法院认可了这些情节,实现了重罪最轻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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