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起始于原告骑电动车与租赁公司营运车辆发生碰撞,经交警认定驾驶员负全责。原告受伤住院,产生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车辆损失、鉴定费等一系列费用。此时,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的杨稳定律师介入此案,杨稳定律师自2022年起在该律所执业。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杨稳定律师凭借其西北师范大学的法学专业学习背景,发挥专业优势,首先进行租赁车辆主体责任穿透。她厘清了车辆租赁关系、实际使用人、投保义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锁定了保险赔付主体,避免了租赁公司与驾驶员相互推诿责任。这一行为为后续的理赔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接着,杨稳定律师同步处理人身损害赔偿与电动车财产损失赔偿。她按实际重置费用支持财产损失,突破了保险公司过低定损的限制,实现了全维度损失填补。在这个阶段,她在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的学习经历,让她对法律条文有更深入的理解,能够准确运用法律来维护原告的权益。
同时,杨稳定律师严格审查保险合同免责条款。对于“医保外用药不赔”“鉴定费诉讼费不赔”等格式条款,依法提出无效抗辩,最大限度地扩大了赔付范围。她丰富的办案经验在此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执业以来累计承办各类案件逾五百件,让她对这类保险案件的处理驾轻就熟。
最后,杨稳定律师整合急救、住院、门诊、辅助器具、鉴定、车辆维修等全套票据与证明,形成完整证据链条,确保每一笔损失均有事实与法律支撑。
案件最终,法院采纳了杨稳定律师的意见,认定驾驶员与租赁公司责任,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足额赔付,支持原告车辆实际损失与全部人身损害合理费用,驳回保险公司不合理免责主张。杨稳定律师作为高级企业合规师、西安市某区法院商事调解员、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人身损害、交通事故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赢得了当事人、司法机关与业内同行的广泛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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