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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二审胜诉,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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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3 · 180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岩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296人 执业4年
律所:河北瀛上嘉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308202310630754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5103149605
代表案例:39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合同事务等刑事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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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建设工程劳务分包领域的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件中,司法实践着重审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工资发放主体以及劳动内容是否为用人单位业务组成部分等要点。此类案件情况复杂,证据收集和法律适用存在一定难度,当事人选择合适的律师至关重要。李岩律师代理的一起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件,上诉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李岩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分析和充分的证据支持,最终使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二审胜诉,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李岩律师于2023年开始在河北承德执业,执业于河北瀛上嘉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刑事辩护、工伤赔偿劳动纠纷等领域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其办理的典型案例。

在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场景下,劳动关系的确认常存在诸多争议。2024年,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承德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分包合同》,承包“河北省围场县XXX基地项目(XXX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同年X月2X日,颜XX进入该项目从事挖孔和浇筑工作,双方未签书面劳动合同。10月30日下午,颜XX在工作时受伤,被送往医院救治。

颜XX受伤后,就劳动关系确认问题与XX公司产生纠纷。颜XX向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与XX公司自2024年X月2X日至今存在劳动关系,仲裁委裁决双方自2024年X月2X日至2024年10月30日存在劳动关系。XX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李岩律师接受颜XX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并调取了聊天记录、工资结算表、银行回单等初步证据

在调查过程中,李岩律师发现XX公司虽主张与承德XX公司系劳务分包关系,颜XX为承德XX公司雇佣人员,但未能提供足够证据证明。同时,通过对聊天记录等证据的分析,李岩律师发现颜XX工作期间受XX公司员工管理,工资由XX公司发放,受伤期间的医疗费也由XX公司垫付。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X]12号)》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等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李岩律师认为颜XX与XX公司符合上述规定,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劳动关系的认定应结合劳动者是否受用人单位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内容是否为用人单位业务组成部分等要件综合判断。本案中,颜XX在XX公司承包的案涉项目中工作,受XX公司员工管理,工资由XX公司发放,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XX公司主张其与承德XX公司系劳务分包关系,颜XX为承德XX公司雇佣人员,相关责任应由承德XX公司承担,但并未提供足够证据证明其主张,应自行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XX公司撤出项目后,颜XX的工作由XX公司实际管理,工资由XX公司发放,XX公司的垫付工资、医疗费行为并非单纯的代付,而是其履行用人单位义务的体现。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一审法院判决确认XX公司与颜XX自2024年X月2X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驳回XX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XX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在二审阶段,李岩律师进一步梳理证据,针对XX公司的上诉理由逐一进行反驳。承德XX公司提交了沙石料证明,拟证明10月1X日之后的工程不是其施工,但法院经审查认为该证据无法核实真实性,不予采信。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有相应证据佐证,二审法院依法予以确认。二审法院认为,颜XX在XX公司承包的案涉项目中工作,受XX公司管理,工资由XX公司发放,受伤后XX公司亦垫付了医疗费,符合事实劳动关系的主要特征。XX公司与承德XX公司签订了《分包合同》,但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其系代承德XX公司向颜XX支付工资及医疗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未能提供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因此,二审法院驳回XX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这起案件的胜诉具有多方面的典型意义。在法律层面,明确了在建设工程劳务分包中,判断劳动关系不能仅依据分包合同,而应综合考虑劳动者的实际工作管理情况、工资发放等因素。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参考标准,有助于规范建筑行业的用工秩序,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从社会层面来看,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颜XX能够依法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和劳动权益保护。对于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司法实践中,建设工程劳务分包中的劳动关系确认是一个常见且复杂的问题。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劳动者是否受用人单位管理、工资发放主体、劳动内容是否为用人单位业务组成部分等。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应规范用工管理,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因劳动关系不明确引发纠纷。对于劳动者来说,要注意保存与工作相关的证据,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岩律师在这起案件中,通过深入调查和准确适用法律,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体现了其在劳动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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