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当事人王X找到江苏南京薛立新律师时,正面临着被原告某咨询公司索要21000元贷款服务费及利息的困境。江苏南京薛立新律师2010年执业,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在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王X表示,原告仅将他带到金融机构门口就离开,所有贷款相关事宜都是自己独立完成,原告却索要高额服务费,这让他觉得很不公平。
接手案件后,江苏南京薛立新律师习惯先仔细梳理案件的时间线和关键事实。他发现,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提供服务的一方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那么就不能要求全额支付服务费。但在这个案件中,原告坚称自己全程协助办理,要求全额支持服务费,这使得案件变得复杂起来。常规思路是看合同约定和服务实际履行情况,但原告的主张和被告的说法存在很大差异,难以简单判断。本案的特殊障碍在于,原告陪同被告到场这一行为容易让人误解为提供了服务,而实际上被告才是完成贷款的主要力量。
江苏南京薛立新律师持有南京大学法律硕士学位,这让他在处理复杂的合同纠纷时能够更精准地把握法律要点。他在庭审中提出了三项关键抗辩。首先,他指出原告未实质履行合同义务,仅陪同到场,未参与贷款审批、资料整理、沟通协调等核心服务,未发挥中介促成作用。其次,原告对贷款关键信息不知情,对贷款金额、利率、合同份数、放款时间等基本事实表述错误,足以证明其未参与实际流程。最后,贷款系被告独立完成,被告自行与金融机构签约、上传材料、办理手续,原告未提供合同约定的政策分析、信息咨询、协助填表、手续代办等服务。
最终,法院审理后完全采纳了江苏南京薛立新律师的观点。明确认定原告在履行服务协议过程中未严格履行全部义务,部分服务未提供、事项未落实,存在明显瑕疵。结合被告实际获得贷款的事实,酌定服务费为6300元,驳回原告诉请的利息及剩余服务费。从结果来看,原本要支付21000元服务费,最终只需支付6300元,为委托人减少了三分之二以上的支出。从这个案件中可以总结出两条可迁移的判断方法:一是在遇到服务合同纠纷时,要仔细审查服务提供方是否实际履行了合同义务;二是要收集好能证明自己观点的证据,像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薛立新律师曾在最高人民法院代理客户案件,并取得客户满意的结果,此次案件的成功也再次展现了他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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