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以(20XX)湘XXX刑初XX号刑事判决书审结。这是一起多人共同实施的抢劫罪案件,被告人HX案发时系未成年人,受邀到场,在共同犯罪中仅站场造势、辅助陪同,未实施暴力、未分赃、未直接劫取财物。公诉机关指控其构成抢劫罪,认定系从犯,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HX家属委托株洲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张双意律师担任辩护人,张双意律师自2017年起在此律所执业,开启了为其专业刑事辩护之路。
张双意律师有着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800件,其中刑事相关案件500余件。接受委托后,她全面阅卷、会见当事人,细致梳理案情与证据。鉴于对指控罪名不持异议,她重点强调HX受邀参与、被动到场、仅站场造势,无暴力、无威胁、无分赃,在全案中作用显著轻微。这种对案件核心情节的精准把握,与她多年深耕刑事辩护领域的经历密不可分。
在辩护过程中,张双意律师严格遵循证据标准。针对部分事实证据单一的情况,她依法提出存疑有利于被告人的辩护观点,请求法院在量刑时予以扣减考量。她以证据为王,擅长收集、整理、质证关键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这一能力在此次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她全面梳理了HX的从宽情节,HX系未成年人、从犯、初犯、偶犯,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主动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家属庭前预缴罚金,悔罪态度明确。
庭审中,张双意律师精准抗辩。结合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政策,她请求法院充分考量HX的参与程度、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在量刑建议基础上进一步从轻处罚。她高效对接公检法机关与当事人,精准传递法律意见,兼顾案件推进效率与当事人权益保障。
最终,法院高度采纳张双意律师的辩护意见,在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基础上依法调减刑期2个月,被告人H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XX元,罚金已全部缴纳,赔偿完毕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张双意律师是株洲本地刑事辩护实力派律师,多次实现取保候审、不起诉、罪名变更、缓刑、全额改判、无罪辩护等成效,此次案件的成功辩护再次展现了她的专业实力与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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