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至2018年2月期间,被告人李某某和高某某以XX公司、前XX公司为依托,搭建运营“xx天下xx”网络平台,以充值返利、发展下线层级计酬为模式实施传销活动。这种传销活动发展人员四十多万余人,层级达49层,吸收资金11.08亿余元,情节十分严重,不仅让众多参与者遭受了经济损失,也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在此困境下,当事人李某某找到了上海靖霖(济南)律师事务所的王之虎律师,王之虎律师自2015年开始执业,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
2018年2月,李某某、高某某等9名被告人被抓获归案,相继被采取刑拘、逮捕、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王之虎律师曾有20余年公安机关工作经验,在这个阶段,凭借其在公安机关积累的侦查经验,深入分析案件证据和抓捕过程,为后续的辩护工作做好准备。当某某区检察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提起公诉后,王之虎律师仔细研究公诉机关的指控内容,结合自己的侦查经验,寻找案件的突破口。
2018年12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检察院抗诉,某某中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在发回重审阶段,王之虎律师凭借其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研究生的专业知识,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精准地提出坦白、认罪、积极配合追赃等从宽意见。他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将理论知识与案件实际相结合,为李某某争取从轻处罚的机会。
在证据认定环节,法院结合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银行流水、电子勘验、扣押清单等确认犯罪事实与涉案金额。王之虎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对这些证据进行细致审查,推动法院在数额认定、作用区分、赃款追缴等方面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认定。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从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为李某某的辩护提供有力支持。
最终,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作出判决,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罚金150万元,在主犯中量刑予以从轻考量。王之虎律师成功实现了重罪案件中最大限度从轻的辩护目标。王之虎律师不仅在办案方面成绩显著,还主编《警察出庭作证实训教程》、执行主编《检察视角下的刑法学经典案例分析》,撰写多篇论文获山东省法学会、律师协会及华东律师论坛奖项,荣获过“优秀委员”“山东省优秀人民监督员”等荣誉称号,在行业内有着良好的口碑和较高的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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