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司法领域,强奸幼女类案件向来备受关注,其不仅涉及到法律的严肃公正,更关乎社会的公序良俗和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此类案件往往证据复杂,事实认定难度大,对辩护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实践经验提出了极高的要求。王战军律师,作为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在这一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素养和出色的辩护能力。
王战军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自2019年执业以来,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尤其擅长处理强奸罪(被诬告强奸)类刑事案件的无罪辩护与取保候审事宜。他深耕该领域,以证据审查、程序辩护为核心,致力于为当事人争取无罪或罪轻的结果。
下面通过两个典型案例来具体展现王战军律师的专业能力。
第一个案例是胡XX涉嫌强奸幼女案。当事人胡XX因涉嫌强奸幼女罪被某地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案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后,其家属紧急委托王战军律师担任其侦查阶段辩护人。王战军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前往羁押场所会见胡XX,充分倾听其辩解,全面核实案件细节。在会见沟通与证据初步研判过程中,发现本案现有证据存在关键矛盾,被害人陈述与胡XX的辩解在案件核心事实(如接触时间、地点、具体行为等)上存在多处无法相互印证的疑点,且案件缺乏直接客观证据(如监控录像、相关物证、专业鉴定意见等)佐证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结合案件背景及相关线索,本案不排除当事人被诬告陷害的可能性。
针对这些案件疑点与证据缺陷,王战军律师团队迅速召开专项案件研讨会,进一步梳理案件核心争议焦点,明确核心辩护思路,重点围绕“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构成犯罪、不符合逮捕法定条件”展开全方位辩护工作,并连夜撰写《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详细阐述本案证据缺陷、事实疑点,层层递进论证当事人不构成犯罪的辩护观点,明确提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胡XX构成强奸罪,不符合逮捕的法定条件,建议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核心辩护意见。
《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提交后,王战军律师持续与本案承办检察官保持密切、高效沟通,多次就案件证据细节、法律适用要点等关键问题交换意见,充分、清晰地阐述我方辩护观点,积极推动检察官全面、客观、公正审查案件。最终,同级人民检察院经全面审查案件证据、充分听取辩护意见后,采纳了辩护律师的辩护观点,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随即对胡X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当事人胡XX于2024年8月2日顺利取保释放,重获人身自由,阶段性辩护目标顺利达成。
第二个案例是刘XX涉嫌强奸幼女案。2025年夏天,嫌疑人刘XX因涉嫌强奸幼女被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人身自由随即被依法限制。刘XX家属为最大限度维护其合法权益,紧急委托王战军律师担任其辩护律师,全面介入本案的侦查、审查起诉全流程。
王战军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前往羁押场所会见刘XX,耐心倾听其完整陈述,逐一核实案件发生的关键细节,全面掌握案件核心事实,同时向其普及相关刑事法律规定,告知其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引导其规范陈述,避免因法律认知不足错失辩护时机。同步,王战军律师对本案全部涉案证据进行系统性梳理,结合强奸罪(幼女)的罪名构成要件,明确案件法律适用要点,重点分析刘XX的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细致排查案件证据链中存在的合理疑点,精准定位辩护突破口。
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后,王战军律师结合前期全面研判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向涉案检察机关正式提交取保候审申请及专项辩护意见。申请中,围绕本案核心争议点,结合刘XX的实际情况,重点阐述三大核心观点:一是本案现有证据存在合理疑点,证据链尚未完整闭合,无法充分、确实证实刘XX的犯罪事实;二是刘XX无任何逃避侦查、妨害作证、串供等潜在风险,人身危险性较低,不具有危害社会的可能性;三是刘XX有符合法定条件的保证人提供担保,承诺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相关监管规定,完全具备取保候审的法定要件。
为推动取保候审申请依法获得采纳,王战军律师多次与检察机关办案人员进行专业、高效的沟通对接,全面、清晰地呈现本案的事实疑点、法律依据及刘XX的实际情况,补充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多角度、多层次论证刘XX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最终,涉案检察机关于2025年7月31日依法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取保候审期限自当日起计算,当事人刘XX成功恢复人身自由,与家属顺利团聚。
这两个案例具有重要的典型意义。首先,在侦查阶段,辩护律师的及时介入至关重要,能够保障当事人的基本诉讼权利,全面掌握案件信息,为后续辩护工作奠定基础。其次,专业的证据分析和精准的法律论证是关键,通过深入研判证据,发现案件疑点和证据缺陷,能够清晰呈现案件事实,有效说服检察机关。再者,与办案机关的有效沟通能够推动案件朝着有利于当事人的方向发展,确保司法机关全面、客观、公正地审查案件。最后,成功的取保候审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相对自由的诉讼地位,为后续的无罪或罪轻辩护创造了有利条件。
在司法实践中,强奸幼女类案件的处理需要平衡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和保障嫌疑人合法权利。此类案件证据审查的严格性和准确性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王战军律师通过这两个案例,展现了在该类案件中,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的重要作用,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提供了有益的实践经验。同时,也体现了我国司法机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在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的同时,也注重对嫌疑人权利的保护,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能得到公正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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