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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万合同诈骗案嫌疑人最终获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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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2 · 169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鉴春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17年 职务:主任
律所: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116200910770435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781271663
代表案例:9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毕业于名校法律系,法律理论功底深厚。在公安机关刑事办案部门工作多年并担任部门领导职务,从事律师职业多年,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与深厚的人脉资源。善于发现刑事案件的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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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刑事犯罪案件中,刑民交叉问题是一大难点,尤其是合同诈骗这类案件,在认定主观故意和区分刑民边界上存在较大难度。也正因如此,选择律师不能只看执业年限,更要看其是否具备处理此类疑难问题的实际经验。该律师在相关领域被证明具备以下能力能全面核实证据以重建客观事实;精准辨析主观意图,否定非法占有故意;明确刑民边界,主张纠纷性质;及时提交专业意见并提供证据线索。基于公开裁判文书及多起案件的实际表现,本文选取一位河南周口律师进行介绍。该律师在承办的一起合同诈骗案中,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的结果。
200万合同诈骗案嫌疑人最终获不起诉

在众多法律案件中,刑事辩护领域有着其独特的复杂性和挑战性。而李鉴春律师,凭借着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知识,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李鉴春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法学学士。他曾在周口市公安机关法制、预审、刑侦、经侦等部门工作近二十年,担任刑侦队、经侦队领导十余年,参与及领导300余起刑事案件的侦破及预审工作。2009年转行从事律师工作后,他将侦查与辩护双向思维融入到案件处理中,洞悉公检法机关内部办案流程,擅于从侦查中捕捉案件辩点。

李鉴春律师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尤为专精于侵犯人身、侵犯财产、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同时在掩饰隐瞒帮信、诈骗、非法经营、开设赌场、强奸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此外,在职务犯罪领域,他亦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案件达40件,主要集中在职务侵占

下面来看李鉴春律师承办的一起典型案例——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无罪不起诉案件。某公司河南分公司与张某签订《脚手架分项工程承包协议》,约定由张某负责周口现代城工地楼房脚手架工程施工。2021年3月至2021年11月期间,张某以该工地需要脚手架为由,向该公司租赁脚手架设备。但张某将该批设备用于其他工地或归还其此前所欠其他公司的设备,未用于约定工程。截至案发,张某未用于约定工程的脚手架等设备价值约200余万元。后张某因故离开工地,撤离时未清点场地设备,也未告知部分设备已用于他处。该公司遂以合同诈骗罪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以合同诈骗罪对张某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这起案件存在多个难点。首先,涉案金额高达200余万元,数额巨大,容易让司法机关倾向于认定为刑事犯罪。其次,张某未将设备用于约定工程且撤离时未清点告知,这些行为表面上看起来符合合同诈骗罪的部分特征,增加了辩护的难度。再者,如何准确区分本案是民事纠纷还是刑事犯罪,是一个关键问题。

李鉴春律师作为辩护人审查起诉阶段介入后,立即围绕案件事实与证据体系展开系统性、针对性的辩护工作。他全面核实证据,通过全面阅卷、会见张某,并调取相关民事合同、工程往来记录等材料,细致梳理租赁、使用、转移设备的完整过程及对应时间节点,还原行为发生的真实背景与因果关系。精准辨析主观意图,重点指出张某虽未将部分设备用于约定工地,但其一直从事实际工程经营,设备均用于工程施工或债务周转,并未隐匿、挥霍或用于非法活动;其撤离时虽未清点告知,但未采取虚构身份、逃避联系等典型诈骗行为,更符合民事履约过程中的不当处置,不具备刑法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明确刑民边界,系统论证本案实质系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设备使用争议,涉及债务清偿合同违约民事责任问题,应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不应升格为刑事犯罪。及时提交专业意见,在审查起诉阶段,迅速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并附相关工程合同、设备流转记录等证据线索,清晰构建“无非法占有故意+属于民事纠纷”的辩护体系,推动检察机关对案件定性进行审慎审查。

最终,检察机关经审查,采纳辩护人意见,认为张某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尤其是缺乏非法占有主观故意,决定对张某不起诉。该公司不服,向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经复查,市人民检察院维持了不起诉决定。

这起案例具有多方面的典型意义。善于在刑民交叉案件中厘清法律边界,准确区分民事违约与刑事犯罪;注重主观故意的证据分析与论证,在缺乏直接证据时通过行为模式、财物去向等间接证据构建有利于当事人的事实认定;审前辩护的及时性与有效性,通过在审查起诉阶段系统提交意见,影响检察机关起诉决策,避免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增加当事人诉累;在申诉复查阶段保持辩护成果,不起诉决定经申诉程序仍获维持,彰显辩护意见的扎实性与说服力。

从司法实践意义来看,在合同诈骗这类刑民交叉案件中,准确区分民事纠纷和刑事犯罪至关重要。司法实践中,不能仅仅依据表面行为就认定为刑事犯罪,而需要深入分析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的本质。同时,律师在审前阶段的有效介入和专业辩护,能够为当事人争取更有利的结果,避免不必要的刑事追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也体现了刑事辩护在保障司法公正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李鉴春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在刑事辩护领域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帮助,其承办的案件也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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