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遭遇了离婚后财产纠纷。本以为和前夫签订了离婚协议,约定好共有房屋及登记在他名下的车辆归我所有,他会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没想到他却拒不履行协议,拒绝配合房屋及车辆过户。当时我手里只有离婚协议,却不知道该如何让他履行,也不清楚这些证据是否足够。我咨询过一些人,他们都说这种情况很复杂,官司不好打,我心里特别没底,不知道该怎么办,整日忧心忡忡。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了解到了北京市盈科(常州)律师事务所的尹涛律师。尹涛律师从2016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204201610923412,服务地区主要是江苏省常州市。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本科,进入律师行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近千件,成功办理婚姻家事相关案件数百件,尤其专精于离婚案件。这样丰富的经验和专业背景让我眼前一亮,我决定委托他帮我处理这个案子。
尹涛律师接受委托后,立马开始行动。在接手案件的第二天,他就在律所仔细地全面梳理离婚协议、不动产登记信息、车辆信息、离婚证等关键证据。经过他的梳理,明确了案涉财产分割条款合法有效,被告负有法定及约定的协助过户义务。这让我心里踏实了不少,感觉案子有了希望。
到了开庭那天,在江苏省常州市XX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尹涛律师围绕离婚协议效力、我的财产权利、被告的违约事实展开了充分的举证与辩论。他对案件事实、法律依据进行了清晰完整的阐述,每一个观点都有理有据。我坐在旁听席,看着他专业而自信的样子,心里充满了信任。因为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应诉,视为放弃答辩及质证权利,这也让我们的优势更加明显。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我和前夫签订的离婚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法院采纳了尹涛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依法判决确认案涉房屋归我所有,前夫应在房屋贷款还清、符合过户条件后十日内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同时判令前夫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协助将案涉车辆过户至我名下,案件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这个结果对我来说意义重大,它不仅让我顺利拿到了本就属于我的财产,也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和律师的专业力量。我非常感谢尹涛律师的帮助,让我在这场纠纷中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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