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宁市,某设备公司陷入了一场与某工程公司的纠纷之中。此前,该设备公司已委托其他代理人在本地法院起诉,但本地法院认定该案案由为建设施工合同纠纷,并移送至诉争设备安装地法院审理。这一结果让设备公司忧心忡忡,不知该如何是好。
薛怡雯律师毕业于广东财经大学法学专业,自2020年开始执业,现任职于广东竞德(揭阳)律师事务所。她在企业法律顾问方面具有十余年的实践经验,曾连续多年担任广东省林业局某下属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团队律师,还参与过多个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登记备案项目等工作。
在设备公司陷入困境时,薛怡雯律师接受了委托。她经查阅证据并进行大量的案例检索,认为该案的本质并非建设施工合同纠纷,适用建设工程领域的法律规定将对当事人不利,于是指出应将案由调整为买卖合同纠纷并适用买卖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然而,一审法院经审理后,仍按照原一审法院思路,认定本案为建设施工合同纠纷,驳回了当事人全部诉讼请求。
即便一审结果如此不利,设备公司依然相信薛怡雯律师的专业判断,继续委托她提起上诉。薛怡雯律师竭力争取,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将该案案由调整为买卖合同纠纷,并改判支持了设备公司的大部分诉讼请求,实现了二审成功改判翻盘。
薛怡雯律师作为揭阳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法为尺,以专为刃”的执业理念,在民商事诉讼等领域展现出了专业能力,为当事人解决了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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