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吴正波律师法庭辩论强调从宽情节助被告人获缓刑

吴正波律师法庭辩论强调从宽情节助被告人获缓刑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2 · 176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吴正波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22人 执业7年
律所:四川欣锐(广安)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116201910099592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3541990228
代表案例:8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吴律师亦从事刑事案件的律师辩护工作,在刑事辩护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长于办理取保候审、无罪或罪轻辩护,长于娴熟、多变的辩护技巧来处理复杂、疑难案件,承办各类刑事案件数百件。实践中,积累了大量人身暴力犯罪案件,毒品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职务犯罪案件的辩护经验。吴律师一直以当事人争取利益更大化为律师工作的核心目标,代理的多起重大刑事案件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不立案、取保候审、撤销案件、不
更多>
导读:庭审进入辩论环节,吴正波律师为被告人罗某某进行辩护。该案件为合同诈骗案,三被告人设局骗取被害人财物。吴正波律师强调罗某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其辩护意见被法庭采纳,罗某某最终获缓刑判决,这也影响了后续量刑程序的走向。
吴正波律师法庭辩论强调从宽情节助被告人获缓刑

法庭辩论阶段

在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一起合同诈骗案的法庭辩论阶段正在进行。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罗某某、程某某、商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未取得客运资质、无实际客源信息的情况下,发布虚假广告,与16名被害人签订合作协议》,骗取财物共计150,000元,构成合同诈骗罪

被告人罗某某的辩护人吴正波律师站起身来,开始发表辩护意见。吴正波律师先从证据材料中拿出罗某某到案经过的相关文件,向法庭展示。他指出罗某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这一行为符合自首的条件。接着,吴正波律师又拿出退赔凭证和谅解书,表明罗某某已退还全部违法所得,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同时,他强调罗某某系初犯偶犯,悔罪态度好,且自愿认罪认罚。吴正波律师围绕这些情节,结合相关证据,充分论证了对罗某某从宽处理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此时,书记员在一旁快速记录着吴正波律师的发言,法官则认真倾听,不时低头查看相关材料。对方律师也在仔细聆听,偶尔在本子上记录着要点。

在,公诉机关出示了一系列证据,包括被害人的陈述、合作协议、收款记录等,用以证明三被告人的诈骗行为。吴正波律师针对这些证据进行了细致的质证。他对部分证据的关联性提出质疑,认为有些证据并不能直接证明罗某某的犯罪行为。例如,对于一些被害人的陈述,吴正波律师指出其中存在模糊不清的地方,不能作为确凿的证据。同时,他对公诉机关认定的诈骗金额也提出了不同看法,认为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计算。

公诉机关则对吴正波律师的质疑进行了回应,双方就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展开了激烈的交锋。法官在一旁认真听取双方的意见,不时询问双方一些问题,以确保对证据的理解准确无误。

法庭询问阶段

法官开始对被告人进行询问。法官首先询问罗某某是否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有异议,罗某某表示认罪。接着,法官又询问罗某某关于自首、退赔等情况,罗某某如实回答。吴正波律师在一旁认真倾听,适时补充一些相关情况。

对于程某某和商某某,法官也进行了类似的询问。在询问过程中,法官仔细观察被告人的表情和回答,以判断他们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

最终判决

经过审理,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罗某某、程某某、商某某构成合同诈骗罪,系共同犯罪。其中罗某某、程某某系自首,商某某系坦白;三被告人全部退赔被害人并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法院综合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作出判决:被告人罗某某、程某某、商某某均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当法官宣读判决结果时,罗某某脸上露出了如释重负的表情,吴正波律师也微微点头。这场庭审在庄严的氛围中落下帷幕。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

遇到诉讼指南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