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实
某建筑公司和某建设公司签订了外墙维修分包合同,合同里约定按实际工程量来结算。建筑公司完成工程后,建设公司却不肯支付工程款。建筑公司起诉后,一审、二审都胜诉了,法院判决建设公司支付工程款203840元。
可建设公司不服,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还提出了7项再审理由:说程XX不是公司员工,他的行为和公司没关系;称合同没实际履行,建筑公司没进场施工;认为工程款超过合同预算价,判决有误;说一审法院程序违法;否认工程量及结算单的效力;再次否认合同实际履行;还说一、二审适用法律错误。
这案子一旦进入再审,原生效判决就可能被改判、撤销或者发回重审,20多万的工程款就没保障了,建筑公司当时特别焦虑,担心这辛苦赚来的钱打了水漂。
律师介入后的具体行动
建筑公司在建设公司申请再审后,找到了魏建明律师。当时建筑公司的人特别着急,不知道这钱还能不能拿到手。
魏律师介入后,仔细研究了卷宗,整理出了详细的答辩思路。他向高院提交了专业的答辩意见,针对建设公司的7项再审理由逐一进行驳斥。
为了证实程XX代表公司履职,魏律师向高院提交了加盖公章的合同、微信沟通记录、结算单、材料租赁单、出勤明细、程XX自认施工员笔录,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在证明工程已实际施工并交付方面,魏律师向法庭清晰呈现了施工记录、人工明细、材料单据、现场结算、后续他人续工等客观证据。
对于工程款的计算,魏律师向高院明确说明合同约定按实际工程量结算,预算仅为预估,还详细列出650㎡×320元/㎡=208000元,扣除2%质保金后为203840元的计算过程。
针对对方声称一审程序违法,魏律师严谨论证法院依职权调查核实关键事实,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
关键策略点
魏律师的核心策略就是“证据为王”。对于建设公司提出的各项理由,他都用实实在在的证据进行反驳。
比如,对方以未缴纳社保为由否认程XX员工身份,魏律师就用一系列证据形成证据链,让法院认定程XX的行为构成职务行为或表见代理。对于合同是否履行、工程款计算等问题,也都是用证据说话,切中了案件的要害。
同类案件经验
魏建明律师从2016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其中已成功办理刑事案件逾百件,民商案件逾千件,有深厚的实务积淀。
采纳情况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严格审查,全面采纳了魏建明律师全部答辩意见。认定程XX代表建设公司洽谈合同、加盖公章、现场施工、签字结算,其行为构成职务行为/表见代理,法律后果由建设公司承担;认定案涉工程已实际施工、交付使用,建筑公司有权主张工程款;认定合同约定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并非按预算价结算;认定实际施工面积650㎡,单价320元/㎡,总价208000元,扣除2%质保金后为203840元,计算合法有据;认定一审法院依职权调查核实事实,程序合法,不存在程序违法情形;认定一、二审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裁判公正。
案件裁判结果
最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维持原生效判决。建筑公司原本担心再审会让20多万工程款打水漂,现在成功保住了203840元工程款,案件终审生效。
这个案子能赢,关键在于魏律师用充分的证据和严谨的论证,驳斥了建设公司的再审理由,让法院认可了建筑公司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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