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泛案到专精:领域聚焦之路
2012年10月,陈颖进入律师行业实习,2014年5月正式执业。起初,陈颖承办各类案件,随着办案数量增多,她逐渐发现刑事辩护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领域有独特的魅力和挑战。在刑事辩护中,每一个案件都关乎当事人的自由和名誉,需要严谨的逻辑和敏锐的洞察力;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则涉及大量的专业知识和复杂的利益关系。于是,她开始聚焦这两个领域,希望能在专业方向上深入发展。执业十二年来,陈颖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清晰的办案思路和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获得了众多委托人的认可和好评。
大型央企“超付工程款”案:建工领域实战
某大型央企承接工程后,通过分别签订材料采购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将工程交给实际施工人吴XX实施,并让吴XX借用合作名单内某劳务公司名义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之后,该企业以付款金额超过劳务合同约定价款为由,起诉劳务公司及吴XX,要求返还“超付工程款”。
陈颖律师接受委托后,在建工案件中,围绕案件真实施工关系展开举证和论证。她指出吴XX虽形式上借用劳务公司名义签订合同,但实际负责材料采购、资金垫付、人员组织及现场施工,实质上是以包工包料方式承接涉案工程,并非单纯提供劳务。该企业拆分合同的方式不能改变吴XX作为实际施工人的事实。陈颖律师进一步提出,涉案建设工程施工关系的真实主体应为该企业与吴XX,劳务公司并非真实施工主体,不应承担返还工程款责任。
在庭审过程中,陈颖律师充分运用自己在建工领域的专业知识,对合同条款、施工流程、资金往来等细节进行了深入分析。她强调建工纠纷中实际施工人的认定至关重要,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陈颖律师的代理意见,驳回该企业要求返还所谓“超付工程款”的全部诉讼请求。
刑事辩护:多案彰显专业实力
除了建工领域,陈颖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也有着出色的表现。在张XX涉嫌诈骗类犯罪一案中,张XX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陈颖律师担任其一审辩护人,通过会见当事人、查阅卷宗、参加庭审,围绕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从属地位、退赃退赔、坦白、认罪悔罪、初犯偶犯等情节展开充分辩护。她提出张XX并非犯罪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或主要获利者,应依法从轻、减轻处罚,且具备适用缓刑的条件。最终,法院采纳相关辩护意见,判处张XX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还将原拟判处罚金从12000元降低至6000元。
在习甲X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一案中,陈颖律师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详细了解情况后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发表辩护意见。她提出应严格区分一般接触与犯罪行为,当事人不符合批准逮捕的条件和必要性。最终,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对习甲X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取保候审一年后,公安机关依法终结侦查程序。
在司X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案件中,陈颖律师围绕追诉时效、行为性质等进行系统分析,指出部分指控事实已超追诉时效,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不能成立。最终,公诉机关采纳辩护意见,对司X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此后,陈颖律师在刑事辩护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领域持续深耕,不断积累经验,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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