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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情恶化截肢,原和解协议被撤销:律师助当事人追回超百万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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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2 · 189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田大龙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9年
律所:广东卓献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16201810830934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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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签了和解协议后伤情恶化导致截肢,协议还能撤销吗?《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本文结合广东卓献律师事务所田大龙律师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实务经验,分析协议撤销的条件和证据收集要点,为遇到类似情况的读者提供解决思路。
伤情恶化截肢,原和解协议被撤销:律师助当事人追回超百万赔偿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签订和解协议的情况较为常见。但如果后续出现新的重大情况,已签的协议往往不能保障权益。例如有这样一个案例,原告梁XX在2021年3月因交通事故右腿严重受伤,鉴定为九级伤残。2021年12月,在伤情不稳定时他与被告方签订《和解协议》,获赔43.8万元后“就此了结”。然而协议签订后,梁XX伤情急剧恶化,最终小腿截肢,2023年7月被鉴定为五级伤残

根据田大龙律师在交通事故案件的办案经验,这种情况符合“情势变更”与“显失公平”的条件。田律师接受委托后,将诉讼重点放在“撤销原和解协议”上。他指出梁XX签订协议时伤情危重、缺乏充分判断能力,后续截肢属于“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原协议对梁XX明显不公,符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关于显失公平合同的撤销条件。为了证明这一点,田律师指导梁XX收集了后续多次住院的病历、截肢手术记录、新鉴定意见等关键证据,并申请法院对截肢与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论明确关联度为100%。

常见的错误做法是当事人认为协议签了就不能反悔,从而放弃争取更多赔偿的机会。而正确的做法是,当出现类似情况时,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注意收集和保存与伤情变化相关的证据,如病历、诊断证明、鉴定报告等,以便在诉讼中证明自己的主张。同时,要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按照律师的指导进行证据收集和整理。

最终,法院采纳了田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撤销了原和解协议。原告总损失核定后,扣除相关费用,被告中国XX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原告梁XX经济损失554903.5元。这起案例告诉我们,即使签订了和解协议,若出现重大情势变更导致显失公平,受损害方仍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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