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一场离婚诉讼在法庭上激烈展开。庭审中,被告梁某某就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及彩礼返还等问题提出多项主张。坐在原告席的邹炳昂律师团队,面对被告的种种诉求,神情镇定,准备用证据和法律为当事人争取权益。
本案原告戴某某与被告梁某某于20XX年X月登记结婚,20XX年X月生育一女。婚后感情不和,原告于20XX年X月携女返回无锡娘家并搬离共同住所,随后委托邹炳昂律师团队提起离婚诉讼,主张女儿由其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被告虽同意离婚,但主张孩子抚养权归自己,要求分割原告名下XX牌轿车,将被告父亲出资购买的车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还要求原告返还52.8万元彩礼及三金。
邹炳昂2018年开始执业,是江苏维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硕士学历,擅长婚姻家事等领域。接案后,邹炳昂律师团队全面梳理核心证据,包括原告婚前银行账户流水、购车款支付凭证、被告父亲出资购买车位的相关协议及支付记录等。针对被告主张,逐一有力驳斥。关于车辆,通过完整资金流向证据链,证明购车款源于原告婚前存款及理财赎回,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关于车位,论证其由被告父亲出资,位于被告婚前个人房产所在小区,系父母为其个人生活便利购买,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关于彩礼,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主张双方已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逾三年且育有子女,不符合法定返还彩礼情形。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婚生女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并明确了详细的探望方案;认定原告名下XX轿车为个人财产,被告父亲出资购买的车位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驳回被告要求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
在另一起婚姻家事案件中,邹炳昂律师在开庭前仔细核对每一份证据的细节,确保在法庭上能够准确无误地阐述观点,为当事人的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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