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开着小型普通客车,在路口超速超越同向电动三轮车时,三轮车左转,两车发生碰撞,造成三轮车驾驶人当场死亡、乘车人受伤,两车也受损严重。经交管部门认定,当事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这已经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了。
当时的情况对当事人来说非常糟糕。在没有赔偿谅解的情况下,他很可能会被刑事拘留,后续还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旦被刑事处罚,就会留下案底,这对他的工作和家庭都会产生重大影响。而且近年来,交通类刑事案件有收紧、从严的趋势,很容易就直接刑事拘留,然后被提起公诉判处刑罚。
曹頔繁律师在辩护工作开始后,第一时间去会见了当事人,全面了解案件情况。之后,他及时和办案警官沟通,阐述了对当事人取保候审的理由,还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经过审查,公安机关同意对当事人取保候审,当事人避免了被刑事拘留的不利局面。
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曹律师全面梳理案件证据材料,逐一核对事故发生经过、责任认定问题、当事人到案经过等核心事实。他发现本案事故责任认定存疑,当事人不存在酒驾、毒驾、无证驾驶等从重处罚情节,属于过失犯罪、初犯、偶犯,还具有自首情节,并且自愿认罪认罚。
为了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的法律风险,曹律师全程指导并协助当事人与被害人近亲属开展沟通协商。他耐心地给双方释法明理,推动当事人积极履行赔偿责任。最终,当事人顺利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这为案件从宽处理奠定了关键基础。
曹律师结合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和检察官多次沟通后,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专业的不起诉法律意见。他重点阐述了当事人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获谅解、无恶劣情节、社会危害性小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论证本案符合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条件,还申请检察机关召开听证会。
检察机关召开了听证会,对案件的处理进行了听证。经依法审查,检察机关采纳了曹律师的全部辩护观点。最终认定当事人实施了交通肇事行为,但结合自首、认罪认罚、初犯偶犯、积极赔偿获谅解、无严重违法情节等,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当事人原本面临着刑事处罚、留下案底的风险,现在成功实现了无罪化处理,未被追究刑事责任,也没有犯罪记录。这个案子能取得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曹律师对案件核心事实的精准把握,以及积极推动当事人赔偿获谅解,并在法律层面为当事人争取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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